济南市槐荫区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内设9个行政科室;另设机关党总支办公室,级别为正科(处)级。 1、办公室
服务中心与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个牌子。
负责制定本局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负责本局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拟定局机关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房产管理、安全保卫、医疗保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装备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综合业务科(处)
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征收管理过程及征管质量的监控、考核;负责电子申报软件及除涉及防伪税控设备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购税、所得税税收及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具体管理制度;负责对流转税、所得税等减免税资格审核、审批和报批工作;负责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日常管理性检查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社会性协税护税工作;负责本局检查案件的审理和税务处理决定、处罚决定的出具;负责对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日常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延期缴纳税款、呆账税金的管理;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许可的备案、监督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备案备查,税收检查案件的复查复审以及配合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的外部监督工作;负责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人事教育科(处)
机关党办与人事教育科(处)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个牌子。
负责干部任免、调配、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所管理干部的监督管理;负责离退休干部、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监察室
负责本局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局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办税服务厅
负责本局纳税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纳税人税务登记、税种核定、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申报征收、认证、报税及发票交叉稽核等各项涉税事宜的窗口受理工作;负责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领购、发售、保管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税款欠缴、呆账税金、税款提退以及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发放、受理、承办、转办各种涉税待批文书,并将办结的涉税文书发放纳税人;负责税收政策咨询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税源管理科(处)
按照属地和分类管理原则,负责本局所管理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掌握企业涉税信息,分析税源变化和进行税收预测和税收监控;负责企业涉税事宜的受理、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企业的纳税评估,及时纠正企业税务违法违章行为;负责涉外企业税务审计的实施和反避税的初步调查;负责税收政策的宣传、调研、指导和服务;负责税收催报催缴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设置税源管理一至四科(处),其中一科(处)履行区局(含区局)以上重点税源的管理职能,二至四科(处)按照属地管理和划片管理的原则履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职能;对涉外企业各管理科(处)、税务分局应指定专人实行集中管理。 XX税务分局(以所在地名冠名,其中姚家、二七、段店、北园分局内设三个科室)
按属地管理及划片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增值税小规模企业的管理和集贸市场、个体工商业户及零星税源的税收管理;对税收的税源变化进行分析和预测;负责对纳税业户的税源监控、评议定税、建帐建制;负责催报催缴及零散税收征收和个体税收委托代收代征的管理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信息中心
组织实施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落实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负责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配备及管理;负责涉税数据的处理、分析和利用;参与各类税收应用软件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票证中心
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政策和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计划编制、领发、保管;牵头组织开展发票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专案检查;日常性发票协查和管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政策和业务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发票发售、稽核管理;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的数据采集和比对的管理;对办税服务厅发票的发售、认证、报税以及其他抵扣凭证的数据采集和比对等日常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