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笑荆轲非好汉,好呼南八是男儿”~~大唐游侠南霁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19
《大唐游侠传》整部小说置身于安史之乱这一大场面、大背景之中,为整部小说的展开提供了一个悲壮的时代背景,小说之中结合着历史、更突出于历史。大唐游侠传,是小说,也是历史。武侠小说不仅只有江湖,更有江山。

梁羽生先生说过:“武侠小说宁可无武,不可无侠”,这是梁羽生创作三十多年一直坚持的理念。然何谓侠?那么全书以一个个情节、一个个人物道出了一个侠的世界。

《大唐游侠传》,是一部传奇的武侠,也是一部武侠的传奇,这是一部历史小说的武侠,也是一部传奇的历史小说。武侠、传奇、历史三者在整部小说在全书中融为一体,不可分割。

我们先看一看历史上的南霁云是一个何等威武不屈的汉子,他是唐朝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军队将领,而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将领,他却把中国人所有的节操演绎得回肠荡气,让人看了之后都忍不住想要为之拍案称绝。

其实人们认识历史上的南霁云大多是从安史之乱才开始的,睢阳保卫战是安史之知中打得最惨死的一场战役之一,而南霁云所在的部队刚好是参与了这场战役。为了能够取胜,他和他的上司张巡曾在极为坚苦的作战条件下仍然选择坚守,而也决不去投降,他们惨到什么程度呢?惨到根本就是连吃的都没有,整天都是饿着肚子,为了能够添饱肚子,他们是什么都吃,地下老鼠,天上的麻雀、树皮草根全都是他们用以充饥的粮食。

当睢阳情况越来越危急。张巡没法,只好派南霁云带了三十名骑兵突出重重包围,到临淮去借兵。

驻守临淮的大将贺兰进明害怕叛军,不愿出兵救睢阳。他见南霁云是个勇将,想把南霁云留下来作自己的部下,特地为南霁云举行一次酒宴,请众将领作陪。

南霁云心里急得像火烧,哪里喝得下酒。他流着眼泪激动地说:“睢阳的军民已经有一个多月没进一粒米了,我在这里怎能忍心吃饭;就是吃了,又怎么能咽得下呀?将军手下有的是兵,眼看睢阳城陷落,不肯分兵救援,难道是忠臣义士所该做的吗?”说着,他把自己的一个手指咬了下来,咬得满口鲜血淋漓,气愤地说:“霁云不能完成主将交给我的使命,只好留下这个手指作证,回去也好有个交代。”

参加宴会的官员看了大吃一惊,都用袖子掩住脸,有的忍不住哭了起来。

南霁云知道贺兰进明不肯出兵,只好离开临淮,单骑出城后回首一箭射中佛寺的浮图,箭入砖一半。南霁云大呼:“我破敌军归来,必灭贺兰进明,此箭为证!”

大文豪韩愈这样讲述道:

南霁云之乞救于贺兰也,贺兰嫉巡、远之声威功绩出己上,不肯出师救。爱霁云之勇且壮,不听其语,强留之。具食与乐,延霁云坐。霁云慷慨语曰:“云来时,睢阳之人不食月余日矣。云虽欲独食,义不忍。虽食且不下咽。”因拔所佩刀断一指,血淋漓,以示贺兰。一座大惊,皆感激为云泣下。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即驰去。将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图,矢著其上砖半箭。曰:“吾归破贼,必灭贺兰!此矢所以志也。”

我们想象一下:在贺兰大帅的筵席上,如何的玉盘珍馐、山珍海味、美酒金樽;喜好雅乐的贺兰进明会找优秀的乐师鸣奏笙箫;整个临淮地区有名有钱的乡绅商贾,全都被找来作陪,甚至还可能会有当地的绝色美女可以搂搂抱抱。——这些全为了留住一个南霁云。

但南八并没有被诱惑,反而越看越气:睢阳的老百姓都快困死饿死,你们却在此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他留下一只手指,既是对贺兰进明的交代,又是对自己无力救世的愤恨;而射在浮屠塔上的那枝箭,更是一种犀利的控诉。一腔报国热血,抵不上达官贵胄们的倾轧、权谋、嫉妒;当然,这也成就了这样一个汉子,留下了一段“威武不能屈”的佳话。

城陷,贼以刃胁降巡。巡不屈,即牵去,将斩之。又降霁云。云未应。巡呼云曰:“南八,男儿死耳,不可为不义屈!”云笑曰:“欲将以有为也。公有言,云敢不死?”

这就是大丈夫,真英雄的英勇不屈。

虽然到了最后睢阳还是失守了,但张巡和南霁云却双双选择了以身殉城。那么到了安史之乱被镇压下去之后,唐肃宗也是被他们的英勇事迹所感动,所以就追封南霁云为开府仪同三司兼杨州大都督,还将其遗像放于凌烟阁中。后来到了清朝嘉庆皇帝的时候,他也对南霁云是欣赏有加,因此所南霁云又再一次被进敕封,这次他荣获了秦州慧音山昭绥沣嘉泽二龙大王的称号。所以历史上的南霁云是被人们当成了神一样的供奉起来了。

一部《大唐游侠传》小说,写尽男儿之间真豪情,而南霁云可谓是其中最精妙一笔。他威风凛凛,铁骨铮铮,后世将段珪璋与南霁云评价为两大游侠。千里救友,他将自己时生死置之度外;骁勇过人,他令敌军闻风丧胆;勇于任事,他尽显“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英雄气概;临终慰妻,他又是柔情百转的痴心人。

小说中南霁云甫一出场:他着得是一身粗布军装,严冬时分,仍然穿着草鞋,但他腰挂长刀,刀鞘却是名贵的犀牛角做的,样式古拙,刀鞘上还缠有铁丝,要不是他挂着这把名贵的宝刀,那就完全象一个穷大兵了。这军官约有三十岁左右,双目炯炯有神,虬须加戟,满面风尘之极,却掩盖不住他的侠气雄风。

小说最后南霁云的英勇,让人不仅击节叫好。

雷万春力毁十一辆战车,贼军几曾见过这等骁勇的虎将?他虽然力竭仆地,余威仍是骇人,随后来的几部战车不觉都勒住马僵,不敢横冲直闯;令狐潮的帅旗急忙挥动,那些战车,无奈只好向前。

但也就在这个时候,南霁云亦已飞奔来到,含泪说道:“师弟,你先走一步吧!”拿过了雷万春的虎头金枪,奋力一挑,把第十二辆战车挑得飞上半空,恰巧和后一部战车相撞,两部战车,登时都成粉碎,马嘶人叫,肢体横飞,洒下了满空血雨!

雷万春的神勇,贼军已是惊为见所未见,闻所未闻,而今南霁云一枪就粉碎了两部战车,比雷万春更为厉害,后面的几十部战车,车上的“勇土”都给他吓破了胆,在那瞬间,竟然不顾“帅”令,纷纷拨转马头,如潮退下。

南霁云蓦地大喝一声,恰似晴天打了一个霹雳,众人掩耳不迭,睁眼看时,只见南霁云已成了一个血人,但倒下地的却不是他而是马远行,而且马远行的头颅也已不在脖子上了!原来南霁云以毕生功力之所聚,和身扑上,作最后的一击,他中了马远行的三刀,但他却一刀便割下了马远行的首级!

呐喊声登时沉了下去,令狐潮手下身经百战的将士也有许多,却从未曾见过如此惨烈的恶战!不由得个个噤声,人人胆战!南霁云游目四顾,厉声喝道:“王龙客,你出来!王龙客躲在乱军之中哪敢应声?

夏凌霜那辆车子正在另一边疾驰而过,她听得呐喊,心头大震,推开了窦线娘便要冲出车厢,但转瞬间呐喊声便即沉寂,战场上突然静下,更是怕人。夏凌霜惊疑不定,叠声喊道:“霁云、霁云……

南霁云吸了口气,提高声音应道:“凌霜,我没什么,你先走一步,我随后就来!”他为了要使妻子相信他未曾受伤,几乎是把残存的精力都凝聚起来,发出传音人密的内功,好教他的妻子放心!

古风侠烈,铁骨柔肠正是中肯的南霁云评价。身处乱世,他以自己的全部血肉和生命去守护一座必破的孤城而毫无怨言,正所谓“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他宁死不屈,与城偕亡,身死而灵魂不灭,在睢阳奏响了一曲永生的悲壮之歌。有人对南霁云评价,他啮指乞师,爱恨分明,重回危城,彰显了战士本色,和金庸先生射雕中固守襄阳城的郭靖大侠同是铁血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