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燃煤电厂的“超低排放”?

燃煤电厂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三项大气污染物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规定的燃机要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相比较,将达到或者低于燃机排放限值的情况称为燃煤机组的“超低排放”。其中,在燃用煤质较为适宜的情况下、采用技术经济可行的烟气污染治理技术,使得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小于10 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的煤电机组,称为超低排放煤电机组;使得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小于5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的煤电机组,称为满足燃汽轮机组排放标准的煤电机组。

第1个回答  2020-09-24
超低排放是指燃煤电厂需要进行脱硫脱硝和除尘,硫化物<35mg/m3,氮氧化物<50mg/m3,粉尘<10mg/m3。目前脱硫分为湿法脱硫,干法脱硫,半干法脱硫,脱硝分为燃烧前脱硝、燃烧过程脱硝、燃烧后脱硝,除尘器有布袋除尘器,电除尘器,湿电除尘器,管束除尘器......这些一般需要专业的脱硫,脱硝公司来承建废气处理系统,从设计到施工需要很长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