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为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05
民事行为包括哪些方面(越具体越好)
你所说的“民事行为”规范的词语应该是“民事法律行为”,你的本意是要了解具体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本律师理解有这些:行使和履行合同订立后产生的权力和义务的行为;婚姻存续期间和离婚后行使和履行法定权力和义务以及依法约定的权力和义务的行为;订立和接受或不接受遗嘱后行使和履行法定权力和义务以及依法约定的权力和义务的行为;收养和接受收养后行使和履行法定权力和义务以及依法约定的权力和义务的行为,依法处分自己合法物权的行为等等。 再具体,就只能举例说明了: 和别人签订了贷款合同后,你就像有了接受别人给你贷款的权力,也就有了偿还贷款的义务,你行使取得钱这个权利,履行还钱这个义务就都是“民事法律行为”。 结婚以后,你享有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比如你用夫妻合法收入去买你自己衣服的行为,母亲给孩子给老公做饭的行为。离婚后看望孩子的行为。 他人订立遗嘱将他的财产给你,你表示不接受遗产的行为。 你被依法收养后,你要求你的养父母给你交学费的行为。 你把你自己的合法取得的劳动报酬捐给(处分)灾区的行为。等等 以上这些行为都是具体的民事法律行为
急! 民事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民事行为又称意思表示行为,分两种,合法民事行为,和非法民事行为两类。合法的民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非法民事行为又分为三种:确定无效;可变更、可撤销;效力待定。 民法学中代理的意思是,委托他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并自行承担其行为造成的权利义务的行为。
民事行为和法律行为有什么区别
民事行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合法的民事行为称为“民事法律行为”。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所必需的条件的民事行为,是非法的,无效的。 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包括民事法律行为、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不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无因管理行为等事实行为。 注意事项: 1.民事行为并非成立时即生效。、 2.民事行为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就发生法律效力,构成民事法律行为。 3.如果不具备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就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不转化为民事法律行为。 记住这几种,以后就不会混了,只有这五种:合同行为,婚姻行为,遗嘱行为,收养行为,处分行为,赠与行为,奖励和获得报酬等。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通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位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什么是要式民事行为
要式法律行为:如法律规定某中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某种形式,这种法律行为就称为要式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当事人必须遵照法律要求的形式,其法律行为方能成立。凡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的民事行为便是无效的。

59) 不要式法律行为:是指法律没有要求特定形式的法律行为。这类法律行为的形式可由双方当事人自由议定。

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50) 单方法律行为: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即这种法律行为仅凭一方的意思表示而无需得到对方同意的意思表示,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设立遗嘱的行为便是单方法律行为。

51) 双方法律行为:是基于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该项法律行为的成立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意思表示,而且双方的意思表示还必须一致。双方法律行为是合同行为,如买卖合同等。双方法律行为的适用最为普遍,在民事法律行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综合起来说就是:如法律规定某种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某种形式,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就称为要式民事行为.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必须遵照法律要求的形式,其法律行为方能成紶。凡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的民事行为便是无效的.
什么是民事,民事行为
所谓“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领域内基于其意志所实施的,能够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但是,并非一切民事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其中,只有具备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的民事行为,才具有法律确认的活律效力,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不具备法定有效条件的民事行为则不具有法律效力,不产生行为人所追求的法律后果,或者通过当事人依法行使变更权或撤销权导致其效力的变更或者消灭。所以,民事行禒与民事法律行为在形式逻辑上是包容概念的关系,即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以及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一种,与其相对应的是事实行为。所谓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事实行为分别包括债权法上的侵权行为、无因管理行为、部分不当得利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及自助行为等,物权法上的遗失物的拾得行为、埋藏物的发现行为、先占行为、添附行为等,知识产权法上的创作行为、发明创造行为等。
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有什么区别
民事行为包括合法的民事行为和不合法的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就是合法的民事行为。。
什么是有效民事行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民事行为依其效力形态区别为有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有效民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这是我国法律给民事法律行为下的立法定义。有的学者给民事法律行为下了学理上的定义:“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而依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效果的民事丁法行为。”

纵横法律网 葛磊律师
是什么性质的民事行为?
俺觉得选A。

俺也班门弄斧一下,敬请高人指点一二:

一、乙的行为构成欺诈:

1、乙销售菸草不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2、乙应保证其销售的菸草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这是经营者的底限)。

3、乙并没有做到上述两点。

二、甲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思:

1、甲本意是买条真烟。

2、乙销售烟的价格不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虽然价格低廉(也可能是从哪个达官贵族楼下捡的,所以成本低,呵呵 ),但决不是甲对乙卖假烟的认同。

3、甲的本意是货真价廉。

4、买了条假烟非甲的本意。

三、法律适用上,俺倾向于适用《民法通则》,属于《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无效情形;而且,备选答案中,无效、有效列了三个,从备选答案上看,也应按民事行为走;选可撤销的话,应是合同,不太符合本题。

所以,俺认为答案应该选A(楼主哪个的答复),选B也说的过去(楼主哪些的答复),就看是不是唯一选择。弧 顺便说一句,俺对卖假烟的深恶痛绝!!!
民事行为责任包括什么?
民事责任是对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属于法律责任的一种,是保障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实现的重要措施,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
民事行为的效力状态有哪些?
1.有效民事行为 2.无效民事行为 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4.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有效民事行为的要件有三个:(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从事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行为能力;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具有与其年龄和智力发育程度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行为能力;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行为能力;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从事一切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对本人有利而又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春获法律上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行为能力;E.法人具有从事除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外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A.行为人的意思表示须是自愿的,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强迫行为人实施或不实施某一民事行为B.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即行为人内心的效果意思和外在的表示意思是一致的,不存在内外不一致的瑕疵。(3)内容合法:指民事行为不能有任何的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地方,否则是无效的。

所谓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其本质是一种法律上当然无效并确定不发生效力的行为。这里,法律上的无效和不发生效力,是指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说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共有七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又称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因行为人自愿的撤销行为而自始归于消灭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具有以下特点:(1)在撤销前,其效力已发生,而且未撤销,其效力不消灭。(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效力消灭,以撤销行为为条件。(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为之,非撤销权人不得主张其效力消灭;(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的自由,撤销权人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以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归于消灭。(5)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的开始,即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无效。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主要有两种:(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另外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一方以胁迫、欺诈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之下订立的合同,受害方也可以撤消。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只有经过特定当事人的行为,才能确定生效或不生效的民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一是无权处分;二是无权代理;三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

举例:

1、无效民事行为:9岁的A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了B

2、可撤消民事行为:A有一个家传的瓷碗,一天B来家里做客,看到说自己比较喜欢,想买下来,A不知道其价值,就把碗送给他了,可是过了一段时间他从古玩市场了解到那只瓷碗是古董,价值好几百万。这时他就可以撤消那个赠与行为

3、效力待定民事行为:12岁的A将自己的自行车卖给了B,此行为需要A的监护人进行追认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