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乐2014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出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1-22

 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以及《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潍教函〔2014〕35号)要求,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昌乐于近日出台了2014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一、小学学生入学年龄

  2014年小学学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以上,即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各学校招生范围

  按照“全覆盖、无盲点、便民生”的原则,确定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如下:

  实验中学:招收铁路以南利民街以北方山路以东至大沂路,利民街以南孤山街以北文化路以东至大沂路,孤山街以南恒安街以北新昌路以东至大沂路,恒安街以南流泉街以北湖滨路以东至宝石山庄,以及流泉街以南大沂路至西外环,上述范围内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新城中学:招收恒安街以南流泉街以北湖滨路以西至西外环,孤山街以南恒安街以北新昌路以西至西外环,利民街以南孤山街以北文化路以西至西外环,铁路以南利民街以北方山路以西至西外环,以及铁路以北大沂路至西外环,上述范围内的城区小学以及朱刘街道、开发区、原宝城街道的小学毕业生。

  实验小学:招收铁路以南利民街以北步行街以东方山路以西,利民街以南孤山街以北新昌路以东方山路以西,以及方山路以东铁路以南至利民街南侧名仕豪庭、永康小区、昌建花园、劳教所、曲家庄、周家庄、新城宸居、金景宝地等居民小区及单位,上述范围内有房产证及产权证明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特师附小:招收孤山街两侧以南昌盛街以北方山路以东至宝石山庄,昌盛街以南流泉街以北大沂路以西方山路以东,上述范围内有房产证及产权证明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西湖小学:招收利民街以南孤山街以北新昌路以西至西外环,孤山街以南昌盛街以北方山路以西至西外环(含濠景海岸小区),上述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第二实验小学:招收昌盛街以南流泉街以北方山路以西至西外环(不含濠景海岸居住区),流泉街以南宝通街以北大沂路以西至西外环,原城关街道北流泉、南流泉、吕家庄、刘家桥、莲池村、南三里、申明亭、田老庄、吴家池子、南肖村,以及原城南街道五里庄、东徐园、西徐园(含中徐园),上述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城关街道小学:招收铁路以南利民街以北步行街以西至西外环,铁路以北新城街以南文化北路以西至西外环,原开发区高家河、戴家庄、西田、马家庄,上述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开发区中心小学:招收新城街以北城区,以及原管庄小学(东管村、西管村、耿王、北三里、龙角、前石埠、后石埠)、原于刘小学(郑王村、前于刘、后于刘、八里庄)、原黄埠小学(黄埠、石家庄、孤山庙、大北庄、孙富庄、罗家庄)、原西徐小学(东徐、西徐、西崔、前北郝、后北郝、潘家辛)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开发区尖庄小学:招收新城街以南铁路以北文化北路以东,开发区西尖庄、东尖庄、邢家河、东肖、四图、商家庄,上述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大沂路以东东村街以南适龄儿童安排到贵和小学就读,南肖村适龄儿童也可以到贵和小学就读。

 三、报名办法、时间

  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潍教函〔2014〕35号)关于“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就近安排入学;户籍与房产不一致的,由实际居住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的规定,确定办法如下:

  1.在划片区内有房产证的,可持户口簿、房产证或者其他房屋产权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和儿童接种防疫证,到划片学校报名;在划片区内购房已入住但未取得房产证的,可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和儿童接种防疫证,以及取暖费、收视费、燃气费收据等材料,缴纳养老保险的劳动用工合同(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半年以上)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发证半年以上)等学校规定的材料,于7月21日至7月29日到划片学校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安排入学;不符合条件的到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户口在城区,因旧城改造拆迁的回迁户且回迁地址位于划片区域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拆迁合同、计划生育证明和儿童接种防疫证,于7月21日至7月29日到县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就近安排入学。

  3.户口在城区,没有房产证或者其他房屋产权证明的,可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和儿童接种防疫证,于7月21日至7月29日到县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未在城区购房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小学的,可持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经人社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半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发证半年以上)、儿童接种防疫证、计划生育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于7月21日至7月29日到县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城区小学毕业生,根据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由教育局根据家庭住址分配到实验中学与新城中学。

  6.在城区购房或者属于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非城区小学毕业生,愿意到城区学校就读初中初始年级的,如果在城区有房产证,可持户口簿、房产证、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于7月21日至7月29日到县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在城区购房已入住但未取得房产证的,可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以及取暖费、收视费、燃气费收据等材料,于7月21日至7月29日到县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如属于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可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缴纳养老保险的劳动用工合同(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半年以上)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发证半年以上)等材料,于7月21日至7月29日到县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就近或者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7.凡符合条件,但在规定日期内因种种原因未能报名者,可以于8月20日到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经审核,按就近或者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8.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学生入学按照《潍坊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潍政联〔2012〕1号)有关优待办法执行;港澳台及华侨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外来投资者子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异地商会人员子女、潍坊市荣誉市民子女、少数民族子女等入学,同等条件下优先或按有关政策安排入学。

  在城区购房但未交房或者不能提供有效产权证明及入住证明的,不予安排。

  四、各学校招生计划

  根据城区学校布局调整后的办学规模、城区小学毕业生情况、适龄儿童入学情况,确定各初中、小学招生计划:

  实验中学20个班,招生1000人;新城中学26个班,招生1300人;实验小学7个班,招生315人;特师附小8个班,招生360人;西湖小学10个班,招生450人;第二实验小学6个班,招生270人;城关街道小学4个班,招生180人;开发区中心小学4个班,招生180人;开发区尖庄小学1个班,招生4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