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宗教局内设机构概览:
省政府宗教事务局内部设有多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分工明确,致力于宗教事务的管理与服务。
1. 办公室(人事监察处):
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机关规章制度、处理文秘、信访、统计等工作,以及人事劳资、干部教育、机构编制和行政监察等事务。对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调研,管理机关党群组织。
2. 政策法规处(挂外事处牌子):
研究全省宗教状况,提出政策建议。负责起草地方性法律、法规,指导宗教法制建设,审核宗教政策相关材料,负责宗教信息的收集、编辑工作,并处理对外交往事宜。
3. 业务一处 (佛教、道教、伊斯兰教): 负责佛教、道教、伊斯兰教事务,研究重大问题并提供建议,联系宗教团体,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审批宗教出版物。 4. 业务二处 (天主教、基督教): 专注于天主教、基督教事务,指导教会建设,坚持独立自主原则,审批宗教出版物。 5. 业务三处 (藏传佛教、伊斯兰教及民间宗教): 处理藏传佛教、伊斯兰教及民间宗教工作,指导相关团体建设,监督政策执行,审批宗教出版物。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确保党的政策在宗教事务中的有效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