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十四中初中部招生要求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13

入学条件:符合学区内户籍、住房和家庭就业条件的适龄少年均可申请就读。

一、入学原则

1、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学生(含残疾适龄学生)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残疾学生小学毕业后,可到特殊教育学校(班)继续学习,也可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住址为依据到就近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

二、南宁市十四中初中部学区划分

十四中(建政校区):

葛麻村4-6组、园湖路(民主路口至新竹路口)、建政路南一里至七里、建政路(建政路1号至建政古城路口)、民主路(民主新民路口至园湖民主路铁道口)单号、思贤路(民主路口至建政路口)。

十四中(_东校区):

民族大道(南湖桥至竹溪立交)单号、祥宾路、金浦路(民族金浦路口以北)、滨湖路(民族滨湖路口至滨湖长湖路口)、厢竹大道(竹岭立交至竹溪立交)单号;

迎宾路、_东村、怡宾路、碧湖路(含碧湖北路)、金湖路(民族金湖路口至金湖长湖路口)、金洲路(民族金洲路口至金洲长湖路口)、金浦一支路、金浦三支路、悦宾路、文信路、裕宾路、嘉宾路(含各里)、嘉湖巷。

注:学区划分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以当地教育局学区划分公告为准。

扩展资料

南宁市初中招生工作要求

一、科学合理划分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辖区内适龄学生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划分公办初中的招生范围,招生范围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二、公办初中要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确保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工作取得成效。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招生不得进行各种形式的考试,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

三、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要规范办学。各学校要均衡编班,严格控制班额,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能以任何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开展实验班所需经费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解决,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城市建设需要被拆迁的城区(不含乡镇)常住户籍住户子女需就读初中的,由其父母持城区、开发区拆迁部门出具的材料和拆迁后住址材料(房产或租赁合同)到服务地段初中办理报名手续。

五、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事业单位自行办有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少年,原则上由单位自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入学。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单位出具的意见、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核准后分配到家庭住址所属地段的初中就读。

参考资料来源

南宁市政府-2019年南宁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广西新闻网-2019年南宁初中学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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