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孩六月”,比较赞同此文观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5-31
  “生孩六月”释义浅析

              文/ 田春林

  笔者在备《陈情表》一课时,偶然读到贺永松先生二十年前发表的文章《“生孩六月”应说成“生下‘我’才六月”》(载《怀化师专学报》1993年第3期,以下简称贺文)。贺文认为“生孩六月”应说成“生下‘我’才六月”,主要理由有二:一是“生孩六月”是相对于“慈父见背”所表现出的一句具有人事背景意义的话,所以二者的语境应该是一致的,既然“慈父见背”所处的是一种肃穆的气氛,那么“生孩六月”就不应该用一个可表“小儿笑”的“孩”字来渲染,因为“这是不合情理的”;二是“生孩六月,慈父见背”一句构成对举,“孩”与“慈父见背”的“慈父”相对举,“慈父”为年老的人,“孩”自然为年幼的人,所以“这里的‘孩’不必倾斜于笑而指小儿笑,而应说成是具体的人,即‘孩儿我’”,并认为“生孩六月,其结构为‘动——宾——补’”。 

  对于这句话,在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中,无论是大纲版还是课标版,都仅有对“见背”一词的注释,而与教材配套的《教师用书》的“参考译文”部分则将该句翻译成“刚出生六个月,我慈爱的父亲就不幸去世了”。在百度百科里,“生孩”一词 也被解释成了“谓刚生下地”,和贺文以及人教版教材上的注释基本上是一致的。

  可在语文出版社高中教材《语文》(必修一)中对“生孩六月”一句的注释却是“生下来六个月刚刚会笑的时候。孩,婴儿笑。”而这种解释和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中的注释是一致的,在书中对该句的解释是“生下来六个月刚懂得笑的时候。孩,小儿笑”。

  到底哪一种解释更加合理呢?经过一番思考推敲,笔者认为贺先生的见解不见得合理,商榷如下。

  首先,“孩”的“小儿笑”义是“孩”这个词最初的意义,也是文言文中较为常见的一个意义。东汉许慎的《文解字》日:“咳,小儿笑也。从口亥声。古文咳从子。”由此可见,“孩”“咳”在古代应为一个词,后来一分为二成了两个词 。在《辞源》《辞海》《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等今天常用的工具书中,也均持此义。其次,把“生孩六月,慈父见背”一句当做“对举”也不合理,这两句只是字数相等,句式结构却明显不同,缺乏构成“对举”的基本条件。第三,“生孩六月,慈父见背”的主语应该是前一句“臣以险衅,夙遭阂凶”主语的承前省略,主语应该是“臣”(李密)。如果把“孩”当做“生”的宾语,那么这句话的意思岂不成了“(李密)生下孩子六个月,父亲就去世了”了吗?第四,贺文认为,将“孩”解释为“小孩笑”和“慈父见背”语境不谐,笔者也不敢苟同。王夫之曾说:“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只要我们结合全文,对“生孩六月,慈父见背”一句稍加品析,便不难体会这种“以乐景写哀情”的奥妙。试想,当一个婴儿“刚刚会笑”,越来越活泼可爱的时候,父亲却要永远地离开这个世界,对于一个父亲来说,这该是多么惨痛的场景;而当“我”(李密)多年以后回想这一场景时,又该是怎样的一种痛彻心扉呢?加之,“行年四岁,舅夺母志”,悲情愈显浓厚,正如黄岳洲所说的那样“四岁的孩子,既经失怙,又已失恃”,“其寒伧、蒙昧,本能地求居觅食而又不可得的苦状可以想象得之”。显然,“小孩笑”的释义显然比“孩儿”更具触动人心的力量,而如果将“孩”直接解释为“孩儿我”的表达效果显然就要差许多。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将此处的“孩”解释为“小孩笑”更为合情合理。当然,以上所谈仅是一孔之见,期待方家赐教。 

  (作者单位:安徽霍邱师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