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8-04
1. 退伍军人考研初试总分可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此优惠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且退役时间需在3年以内。
2. 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且符合报考条件的退伍军人,可免初试攻读研究生。
3. 实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计划,该计划下的考生可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
4. 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获得不超过12000元的资助,具体金额根据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较高者确定。
其他提升学历的优惠政策包括: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优待:
1.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的士兵,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
2.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补偿或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较高者执行。
3. 入学后或复学期间,可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退伍后参加普通高考优惠政策:
1.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全国普通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2.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且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 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士兵,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