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在财务中入帐的凭证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22
分类: 商业/理财 >> 财务税务
问题描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后,对于转让方和受让方来说,分别以什么作为入帐的凭证?是银行进帐单吗?以此入帐的依据又是什么?

解析: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以现金(含银行存款)购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因此,作为购入方,应当根据以下凭证入帐:

1.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和股权交割单

2.转让方开具的税务监制的统一收据

3.银行进帐单等银行单据(通过银行结算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4.股权转让过程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的发票

5.根据实际情况而需要的其他凭证

对于转让方,应当根据以下凭证入帐:

1.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和股权交割单

2.开具的税务监制的统一收据的记帐联

3.银行进帐单等银行单据(通过银行结算方式收取股权转让款的)

4.股权转让过程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的发票

5.根据实际情况而需要的其他凭证

关于补充问题。

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具体的会计业务处理,究竟需要根据哪些原始凭证入帐,确实没有什么十分具体的规定。如果一定要追索法律依据的话,那么,《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其实,上述提供的入帐依据,是根据该投资业务一般情况下,会计核算部门必须取得的材料而提出的,可以说是一种会计的惯例。以受让方为例:

1.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和股权交割单——用以证明股权转让业务的真实性,确定股权核算方式等。

2.转让方开具的税务监制的统一收据——用以证明转让方已经实际收到转让款。

3.银行进帐单等银行单据(通过银行结算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的)——用以证明银行存款的减少。

4.股权转让过程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的发票——用以证明发生的其他费用的真实性。

一般来说,对于审计、税务等机构或部门在审查股权转让业务时,上述凭证的审查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之外,还可能索取被投资单位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收购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收购完成日的会计报告或报表,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涉及相关 *** 职能部门批准的批文等等。这些证明材料有其各自的证明力,也是企业入帐的依据,但一般无需附入记帐凭证后,可以单独存放保管。

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指出,仅凭“银行进帐单”作为股权转让业务的入帐依据,是远远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