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找不到开发商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7
当发生找不到开发商的情况,可以去当地找房管局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只要没有注销,就可以找到的,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一、买房子开发商跑了怎么办
1、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只要交了全款,就可以得到房屋。但是,如果房屋没有完工,不符合交房条件的话,就得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2、首先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开发商存在严重违约,达到了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同时,要求解除与银行间的按揭贷款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导致按揭贷款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解除按揭贷款合同。就不用还贷款了。
3、同时,要获得赔偿的话,必须凭借购房合同要求法院尽快查封所购房产。通常这种开发商拖欠的钱款会非常多,而施工单位享有强大的优先受偿权,购房者一定要赶在施工方行使这项权利之前将房屋查封。“如果没有购房合同,签订的购房协议上也没有明确具体的房号,这就很麻烦,很难保障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
二、开发商跑了如何办理房产证
按规定,办理房产证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手续。可因为找不到开发商,没能将房产证办下来。难道开发商走了,房产证就也跟着没“影”了?
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契证、房屋维修基金收据、初始登记批复、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于开发商走了的情况,可以通过工商部门,查到开发商注册法人代表的联系方式,由其开具证明后就可办理。
按照规定,办理房产证需要买卖双方同时到场,而开发商则需要提供授权书及身份证等。如果开发商已经注销,可以通过工商部门,拿到开发商注销的相关证明,再予以办理。
此时最好是及时报警处理,通过诉讼方式看是否可以挽回自己的损失。毕竟开发商一旦跑了,就会卷钱跑路,此时很容易出现房产烂尾的情况,最终损害的当然是购房者的利益。同时,一旦房产出现问题的话,此时也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