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下农田补助以及退耕还林

问题一:我是福建人,一直在外地,也时常从电视上看到现在农民种地,国家都有相应的补贴,可是今天回家(我老家非常偏僻,信息不通),那些亲戚说,农田补助每亩只补了38元,我对此疑问很大,因为我看到新闻好像在两会期间有人提出要将650元农田补助提高到800,我们这是不是被层层盘剥了,当中是否存在猫腻?如果有问题, 我该如何去保障农民的利益?

问题二,我们村是以洋来命名的,也就是说隶属于村管辖,从村到我们洋只能徒步行走。非常穷,这次回去发现,外面的世界时每天在进步,然而我老家是每天在退步,而且还是中国小康村,这是为什么,这么穷的地方,难道国家的退耕还林就不适用我们这吗?而且当地的官员还跟土匪恶霸一样,乱收费,乱罚款,(我有个同乡,家里已经很穷了,生了一个儿子,没超生啊,可是还是给罚了2500元,说是国家没同意你生孩子,不给钱就不放人,以为人已经给抓进去关起来了,现在知道为什么大家一生了孩子就跑了。)
我有去村委问过关于退耕还林,村委的人说可以,只要到乡里买个地基,在教些押金给县里。只是地基要2000一平方米,押金不一定。这里让我疑惑不解的是,既然是退耕还林政策,为何地基还要自己买?

两个问题,300分奉上,希望懂的人来回答,不懂的人请不要参合,
希望回答的人尽量答详细些,以及解决方案,不乱复制国家的相关文件,做到了再加200分,没做到问题将关闭。

第1个回答  2009-06-21
各地补偿安置的具体金额标准都不一样,但大同小异。
详细情况应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般来说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会以联合下文的形式明确补偿金额的具体标准。
另外目前国家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管理极严,如果征用耕地,首先应看建设方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如果未办理相关手续,则应立即向当地土地管理执法监察部门举报。
单位:元/亩
补偿 名称 补 偿 标 准 补偿单价
水田 按工程占用前3年水田平均年产值1162元计算,每亩水田的土地补偿费取年产值的6倍计算 6972
旱地 按工程占用前3年旱地平均年产值756元计算,每亩旱地的土地补偿费取年产值的6倍计算 4536
园地 土地补偿费按水田补偿标准的50% 3486
经济 林地 经济林土地补偿费按水田补偿标准的50% 3486
用材 林地 用材林土地补偿费按水田补偿标准的40% 2789
疏林地 土地补偿费按水田补偿标准的30% 2092
未成 林地 未成林造林地按疏林地的标准补偿 2092
水塘 按水田补偿单价的70%计算 4880
河滩地陡坡地 按旱地补偿单价的70%计算 3175
荒地 田埂 按水田补偿标准的20%计算 1394

附表二
安置补助费标准
单位:元/亩
补偿 名称 补 偿 标 准 补偿单价
水田 按工程占用前3年水田平均年产值1162元计算,每亩水田的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取年产值的6.78倍计算 7878
旱地 按工程占用前3年旱地平均年产值756元计算,每亩旱地的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取年产值的6.78倍计算 5126
园地 安置补助费参照水田的标准计算 7878
经济 林地 安置补助费参照水田的标准计算 7878
用材 林地 安置补助费按水田安置补助费的50%计算 3939
疏林地 安置补助费按水田安置补助费的50%计算 3939
未成 林地 安置补助费按疏林地的标准进行补偿 3939
水塘 按水田补偿单价的70%计算 5515
河滩地陡坡地 按旱地补偿单价的70%计算 3588

附表三
调剂耕地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项目 补偿标准 备注
水田 11000 含外迁区和邻村邻组调剂
旱土 6000
山林 5000
附表四
青苗补助费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土地 种类 平均 年产值 (元) 补偿 标准 补偿 金额 说明
水田 1162 半年 581 1、插秧前已投入成本的补半年,插秧后补偿一年; 2、此补偿包括绿肥、稻草、田间豆类和春收作物等。
一年 1162
旱土 756 半年 378 1、生长期短作物补半年,生长期长作物补一年; 2、多年生长作物一律补一年。
一年 756
藕塘(田) 1000 半年 500 1、定莳后半年内补半年,半年以上补一年; 2、兼养鱼类的不另补偿。
一年 1000
专业鱼塘 1500 一年 1500
一般水塘 按邻近水田平均产值的60%补偿 1、一般水塘指既有灌溉用途,又放养鱼类的兼养鱼塘; 2、水库按一般鱼塘的50%补偿; 3、只灌溉不养鱼的山塘不补偿。

附表五
林木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园地 亩 3600 按亩均60株柑桔计算
经济林、用材林 亩 500
疏林、未成林地 亩 200
附表六
零星果树木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类别 单位 单价(元)
柑桔 结果 株 60
未结果 株 15
杂果 结果 株 50
未结果 株 15
经济树 幼树 株 10
成树 株 30
用材树 幼树 株 5
成树 株 10
竹子 窝(根) 5
古树名木 株 500

附表七
房屋自拆自建补偿标准
单位:元/m2
类别 房屋结构 补偿金额
钢混 (一) 钢筋混凝土、梁、板作承重构件,墙体等作转护构件,胶合板木门,铝合金窗,内墙涂料,外墙瓷砖,瓷板砖楼地面,水电卫设备齐全,底层高3.6米,楼层层高3米,房屋使用年限为5年内。 410
钢混 (二) 钢筋混凝土、梁、板作承重构件,墙体等作转护构件,胶合板木门,铝合金窗,内墙涂料,外墙瓷砖,水泥楼地面或部分瓷板砖地面,水电卫生设备齐全,底层高3.6米,楼层层高3米。 390
砖混 (一) 眠砖墙或部分钢筋混凝土柱承重,胶合板木门,铝合金窗,内墙涂料,外墙瓷砖,瓷板砖楼地面,水电卫设备齐全,底层高3.6米,楼层层高3米,房屋使用年限为5年内。 320
砖混 (二) 眠砖墙或部分钢筋混凝土柱承重,油漆单层木门,玻璃窗,内外墙全部粉灰;水泥地面,水电卫设备齐全,层高3米,房屋使用年限为5年内。 310
砖混 (三) 眠砖墙或部分钢筋混凝土柱承重,单层木门,玻璃窗,内墙全部粉灰,水泥地面,层高3米,房屋使用年限为10年外。 280
砖木 (一) 内外24厘米有眼墙或18墙壁,内外墙全部粉灰,单层木门,玻璃窗,青瓦屋面,水泥地面,前后径墙的平均高度3米。房屋使用年限为10年内。 240
砖木 (二) 内外半砖墙,单层木门,玻璃窗;青瓦屋面,水泥地面,前后径墙的平均高度3米。 230
木房 全部木料,三合泥地面,板壁,前后径墙的平均高度3米。 179
土房 包括土木结构,四墙以土砖围成前后径墙的平均高度3米。 160
杂房 (一) 红砖眠斗墙,预制板平顶或青瓦屋面,前后径墙的平均高度2.2米。 65
杂房 (二) 土砖、土筑、杂砖和竹木架,简单门窗,前后径墙的平均高度2.2米。 55

附表八
房屋收购价标准
单位:元/m2
类别 房屋结构 单价
钢混 (一)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451
钢混 (二)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429
砖混 (一)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352
砖混 (二)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341
砖混 (三)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308
砖木 (一)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264
砖木 (二)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253
木房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197
土房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176
杂房 (一)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77
杂房 (二)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55

附表九

附属建筑物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晒坪 M2 10
围墙 M2 15
水井 口 300
水池 M3 80
热水灶 个 150
加工灶 个 150
沼气池 口 1500
化粪池 口 1500
家用单收器 个 50
门楼 个 5000
钢筋砼框架 M3 450 因电站停工的基础
砌石保坝 M3 70 因电站停工的基础
地窖 口 200
加工机械 台 50

附表十
农副业设施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木磨、水碾 个 10000
砖瓦窑 处 5000
砂场 个 20000

附表十一
小型水利水电设施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电灌站 处 20000
机井 口 5000
水轮泵站 处 50000
渠道 km 20000
水坝 处 10000

附表十二
基础设施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 注
1、场地平整 统一平整安排的不补助
后靠区 人 1800
外迁区 户 2500 含农村和集镇外迁户
2、室内水电补助 户 300
3、人畜饮水
后靠区 人 100
外迁区 户 600 含农村和集镇外迁户
4、搬迁道路 后靠区 人 100
附表十三
搬迁运输费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 注
过渡期生活补助费 人 600 只补偿生产安置人口
后靠区 人 500
外迁区 人 1000 含农村和集镇外迁人口
个体加工站 户 300
个体商业户 户 300
村防保站 个 200
个体医疗户 户 200
农村公房 M2 10

附表十四
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 注
变压器移位 台 3000
有线用户安装 户 300
固定电话移机 台 200
室外无线电视 户 200
有线电视机房 个 6000
附表十五
迁坟补偿标准
类别 补偿单位 补偿单价 (元) 备 注
老坟、无碑 棺 100 迁坟中建设单位登报或发出公告限期迁走,逾期由建设单位处理,不再补偿。
有主、无碑 棺 200
有主、有碑 棺 300
有主、有碑、有坟台 棺 500
3年内新坟 棺 600

附表十六
生产安置人口安置费标准
安置方式 单位 标准 (元) 备注
二三产业 人 8000 创办企业的、安置费直接投入企业
有土安置 人 8300 安置费拨入置移民的村组,邻村邻组调剂耕地的按实际数额。
80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第二十八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补偿费外,还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