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红河事业单位考试,有什么加分政策?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30

2020年红河事业单位考试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报考南部六县(红河县、元阳县、绿春县、金平县、屏边县、河口县)限制本县生源地或户籍的岗位,符合岗位条件且在加分范围内的,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部六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有关文件要求,笔试成绩加8分。

办理程序:

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分别到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考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2、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指定时间前将《红河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情况备案表》报红河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备案;州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指定时间前将《红河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加分情况汇总表》报红河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复审后办理加分手续。

扩展资料:

红河事业单位考试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参加我州6·13专项招聘考试并已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非应届在校生;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7、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泸西县人民政府-红河州 2020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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