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与谈判有关的行为方式与事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23
1. 口头谈判
口头谈判是指谈判各方进行面对面的直接交流。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它便于双方深入理解对方,维护关系,增进感情,并建立长期的伙伴关系。此外,口头谈判还便于双方进行讨价还价,更容易在交易条件上达成妥协,从而实现谈判的成功。
2. 书面谈判
书面谈判是指双方不进行面对面的直接交流,而是通过信函、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进行谈判。书面谈判的优势在于,它可以更坚定有力地表达己方立场,使对方不容置疑;在拒绝对方时,书面形式比口头形式更为方便,尤其是在已经与对方建立个人交往或友谊的情况下,不会受到情面的困扰;此外,书面谈判在费用上比口头谈判更为节省。
3. 让步型谈判
让步型谈判,又称“软式”谈判,是指谈判参与者希望避免冲突,追求皆大欢喜的结果。他们随时准备为了达成协议而做出让步;在谈判过程中,他们视谈判对手为朋友而非敌人,追求的不是胜利,而是达成协议。
4. 立场型谈判
立场型谈判,又称“硬式”谈判,是指谈判参与者将谈判视为意志力的较量和斗争,认为立场越强硬,最后的收获也就越多。他们在谈判中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如何维护自己的立场,否定对方的立场,而忽视寻找能兼顾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他们的目的是获取坚守本方立场的胜利,而非达成协议。
5. 原则型谈判
原则型谈判,又称价值型谈判,是指谈判参与者将对方视为与自己并肩合作的同事,既非朋友也非敌人。他们既不像让步型谈判那样只强调双方关系而忽视己方利益的获取,也不像立场型谈判那样只坚持本方立场,不兼顾双方利益。原则型谈判的参与者会努力寻求双方利益上的共同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各种使双方都能获得利益的方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