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今年2月份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月份因家庭突发情况暂时不能上班了,需等到明年6月

我老婆今年2月份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月份因家庭突发情况暂时不能上班了,需等到明年6月份才能上班,与公司沟通说只有填离职单,请问这样合理吗?

第1个回答  2016-05-19
个人觉得合理。毕竟现在才5月份。你妻子明年6月份才能过来上班。人家公司不可能给你留1年时间。除非这家公司明年刚好招人。你还可以过来!
第2个回答  2016-05-19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不可以解除。若您妻子一年无法工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3个回答  2016-05-19
  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二者最大的不同,通俗一点说就是,前者签一次就够了,而后者要隔一段时间签一次、隔一段时间签一次。其他方面,二者基本没有什么不同。它们的解除条件是一样的,除了依法裁员时对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有适当的照顾。
  员工请假,公司不一定要予以批准。而请假未获批准就不去上班,公司可以视为旷工;旷工达到一定时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利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无论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还是固定期限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补充:《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不管是员工现在填离职单,还是等到公司以“旷工多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雇,结果都是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公司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以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