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明娜的海外生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2

1999年8月赖昌星携家人逃到加拿大,他不愧是“做过大生意”的人,尽管亡命天涯,他仍在温哥华西57街斥巨资130多万加元(近800万元人民币)购入一幢连花园面积达上千平方米的豪宅。他也常与妻子驱车到唐人街购物,尤喜海鲜,每次都买很多生猛鱼虾回家,从不讲价,只求“ 最靓”。然而好日子很快就完结了。2000年11月23日晚上,赖昌星在加拿大尼亚加拉瀑布城附近被加拿大警方拘捕。警方拘捕他的理由是“逾期居留”,违反“移民法”。其妻曾明娜则是在家中被便衣带走的,关在贝那比女监。赖昌星夫妇被捕,苦了他们的三个孩子,只能吃“方便面”过日子。三兄妹多次到监狱探望父母。在女监的曾明娜,每当看到孤苦无援脸黄肌瘦的孩子时,总是泣不成声。2001年2月初,赖昌星夫妇离开监狱,在家中接受软禁。
2005年,另一位曾经接近过赖的知情者透露,赖和妻子曾明娜目前只能呆在温哥华的简陋公寓里,不能跨出温市区,平时也没有什么朋友来往,“钱也不怎么够花”。赖的3个孩子则住在温哥华的一处公寓里,托给“一个熟人照顾”,之所以不住在一起,主要是出于“孩子身心健康以及求学”的考虑。与赖昌星熟悉的人还透露,曾明娜常常教育孩子,好好学点东西,以后能“踏踏实实赚钱,够用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