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是:
1、政府可以通过直接增发货币来取得公共收入。
2、政府也可以通过举借公债来取得公共收入。
3、政府还可以通过收费的方式取得公共收入。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这三个基本特征是统一的整体。其中,强制性是实现税收无偿征收的强有力保证,无偿性是税收本质的体现,固定性是强制性和无偿性的必然要求。
扩展资料
税收原则包括: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税收适度原则、税收法治原则。
1、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应确保公平,遵循公平原则。公平是税收的基本原则,在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中,公平原则列为首位。
2、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应讲求效率,遵循效率原则。税收不仅应是公平的,而且应是有效率的,这里的效率,通常有两层含义:
一是行政效率,也就是征税过程本身的效率,它要求税收在征收和缴纳过程中耗费成本最小;
二是经济效率,就是征税应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或者对经济效率的不利影响最小。
3、适度原则
税收适度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应兼顾需要与可能,做到取之有度。遵循适度原则,要求税收负担适中,税收收入既能满足正常的财政支出需要,又能与经济发展保持协调和同步,并在此基础上,使宏观税收负担尽量从轻。
4、法治原则
税收法治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应以法律为依据,依法治税。法治原则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税收的程序规范原则和征收内容明确原则。前者要求税收程序——包括税收的立法程序、执法程序和司法程序——法定;后者要求征税内容法定。税收的法治原则,是与税收法学中的“税收法律主义”相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