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产品市场准入办法第三章 保障体系建设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1
河北省在保障农产品市场准入方面,强调了各级政府和市场主体的职责与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需积极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和监管体系,通过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六条明确指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市场以及超市、配送中心等主体需建立严格的农产品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检查验收、定期质量抽检、问题产品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清退等,同时配备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确保市场环节的监管到位。

监督管理部门,如农业和工商部门,承担着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持续培训和监督的重要任务,通过提升人员的专业能力,确保监管工作的有效实施。

生产环节同样不容忽视,第十七条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建立详尽的生产档案,记录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和病虫害防治措施,确保生产过程的透明和合规。

为了提升农产品的整体品质,第十八条规定鼓励这些主体制定严格的内控标准,参与农产品产地认定和质量认证,致力于生产高标准的优质农产品,推动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