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已退休领导,被开除公职后还有退休金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9-27

题主这个问题本来就是错误的,已退休的领导是不可能开除公职的。如果发现他退休之前所犯错误严重或者已经涉嫌犯罪,根据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原本达到开除公职处分的,因为他已经退休了,没有公职了,所以就不能开除公职。怎么呢?纪检监察部们就会给予其取消退休待遇的处理。

一、开除公职对养老金的影响

已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因为犯重大错误被开除公职,此时因为已经退休,不存在公职了,所以会通过直接取消或降低退休待遇的方式来做相应的惩罚。

就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时,一旦因为刑事犯罪或其他重大错误被开除公职,所有公职待遇全部取消,包括工作期间的工龄待遇也就是视同缴费年限待遇。真的相当于,这些年,白干了,什么也没有了!所以从这方面来说,公职人员其实是比较亏的。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不再这样处理

不过这一情况在2014年10月1日开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以后就会得到改变。在改革以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必须每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即每月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相结合,成立个人账户。

这样的话,即便是被开除公职或者退休以后被处分,只要存在实际缴费,就必须认定缴费年限,只要缴费满足最低15年的缴费年限,就能领取养老金,不会因为犯错误而影响到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养老金的计算,也只是与缴费基数,缴费年限,退休时的社会平均工资有关,不受其他方面的影响。公职人员被开除公职,在职时的视同缴费年限会被一同取消,不再认可;如果是退休后被开除的话,会影响养老金的待遇,会被取消养老金或者降低养老金金额。

被双开并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包括已退休人员,因政治权利被剥夺,公民应有的待遇也将被废除,也就是说,养老待遇随政治权利被剥夺而丧失。相对于被判劳动教养期间的普通企业职工,劳教期间被终止社保费的缴纳,刑满释放后,社保费缴纳未满规定年限,未达退休年龄的,可以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且判刑前参保的缴费年限与释放后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如服刑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社保缴费满规定年限的,随政治权利恢复,按服刑期标准领取养老金。被判缓刑人员,缓刑期间,可参保缴费,达到退休条件的也可享受养老金待遇,但不能参加养老金调整,当缓刑期满则一切恢复。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