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四高四重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29

公安四高四重是:高站位、高境界、高标准、高效率,重机制、重能力、重实干、重结果。

一、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具体包括如下两方面:

(一)在我国的各种政治力量中,只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公安工作。

(二)公安机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全面的和直接的。

二、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必要性:

(一)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关系着国家安危和社会稳定,只有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才能发挥其职能作用。

(二)公安机关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强大的实力,坚持党的领导能保证其正确运用。

(三)公安工作要处理社会矛盾中最具有对抗性、隐蔽性和腐蚀性的问题,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使公安机关加强战斗力和保持纯洁性。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同时,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要尊重各民族公民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要配备翻译人员,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讯问,各种诉讼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必须重证据,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调查研究上,并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收集证据,要严禁刑讯逼供,禁止以非法的方法去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对待口供要慎重,不轻易相信,只有经过查证属实的口供才可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