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重庆通用集团公司上班。就是在南桥寺,下面。2000年后退伍然后分到通用厂工作了七八年,住在单身宿舍。由于生孩子。和车间达成了默契的关系。然后出去开面馆挣钱,来给孩子。治病。大概两年多以后,车间通知我。回来办辞职,可以享受,失业险。但是,我,办了以后一两年时间。住在单身宿舍的职工。每个人都分到10万元。而我却没享受得到。我感觉是工厂做的一种。手段欺骗行为。让我损失了10万元。我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手段?降低自己的损失。
可是不知道在哪里?可以询问律师。
询问律师要花钱,我又没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