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聋哑人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3-29
根据法律来,不会因为是聋哑人而把孩子判给另一方
1、离婚缘由:夫妻双方教育程度、工作层次,经济实力差不多的情况下,如果是因为一方的婚内出轨而导致感情破裂,则孩子判给无过错的一方。比如说,丈夫在外面包养小三被妻子抓到了,妻子向法院起诉离婚,则会把孩子判给妻子;
2、经济实力:如果夫妻双方一方的经济实力很薄弱,法院认为不足以承担起抚养子女的条件时,会将孩子判给具有抚养能力的一方。比如说:丈夫一个月8000元工资,妻子没有收入,那孩子优先判给丈夫;
3、家庭背景:若夫妻双方一方的家庭比另一方优越,则孩子判给家庭背景优越的一方。举一个例子:三星的李富真(三星老板的大女儿),与丈夫(结婚前是三星公司的保安)离婚后,两个孩子判给了李富真;
4、触犯法律:若双方有一方触犯法律,怎失去孩子的抚养权。比如,丈夫吸毒 ,妻子要求离婚,孩子判给妻子;
5、若双方条件差不多,法院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孩子愿意跟谁,谁获得监护权和抚养权;
6、孩子的年龄: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第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做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

第三,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最后希望夫妻双方能够好好沟通,毕竟离婚不管是对夫妻双方对孩子还是对整个家庭都会产生负面影响,最好能采用和解的方式解决夫妻间的问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3-29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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