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沈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7月11日,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举行挂牌仪式,市委书记张行湘、市长陈政高、副市长邢凯,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全体执法人员共计860人参加了挂牌仪式。  7月28日,市编委下发《关于调整沈阳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的通知》(沈编发〔2002〕 45号),对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人员编制、领导体制等问题进行明确。  9月11日,发布的《沈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第十号),确认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使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市容、市政、房产、园林绿化、工商行政、环境保护、公安交通、建筑市场和施工、民政殡葬、公用事业、文化市场、人防工程建设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009年9月21日,沈阳市召开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9月30日前,新组建部门将完成各项交接工作,挂牌运行,11月底前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改革后,沈阳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2个。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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