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行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22
问题一:缓刑是什么意思?缓刑3年是什么意思? 缓刑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
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我国刑法中对军人违反职责罪还有特别缓刑的规定,即在战时,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问题二:缓刑是什么意思 例如判刑3年,缓刑5年。就是你先不用坐牢,如你5年内没再犯什么事,那好,你就不用执行3年有期徒刑了(也就是说你5年内不犯事,就一天牢也不用坐),如你5年内又唬事了,那就坏了,你就去坐3年牢。
例如死缓,2年执行。不是说2年后再枪毙,是2年内如果你没再犯事,则不枪毙你了,转为无期徒刑
所以说如果犯了事,被判缓刑是不错的

问题三:缓刑是什么意思比如死刑缓刑三年 首先,缓刑和死刑缓期执行是两个概念。
缓刑,比如判3年有期徒刑,缓期5年执行。5年就是缓刑考验期,这5年不需要真的坐牢,只要遵守一定的规范,不能违法犯罪。那么5年到了,判的那3年就不用坐牢了,不再执行。而如果你在缓刑期间违反规范,或者又犯新罪,那么就撤销缓刑,真的执行3年刑期。也就是之前的缓刑考验期都白考验了,真的要蹲3年。(缓刑基本上针对那些比较轻的犯罪)
而死缓,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一种死刑的执行制度。就是,在判决之后2年之内(这段时间也是要坐牢的),如果被告不遵守纪律,再故意犯罪,才会决定真的执行死刑;如果没有违法乱纪,表现一般,那么改成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可以改为25年有期徒刑。
所以死缓相当于不会死。不过现在也有限制减刑制度,就是再怎么立功表现最多也只能减到某个刑期。
法条:
缓刑:
《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死缓:
《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 *** 、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刑法》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问题四:缓刑是什么意思还要坐牢吗 不要坐牢. 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他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宣告缓期执行的先决条件是必须被判处刑罚,而且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没有个人危险性,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其基本特征是:判处刑罚,同时宣告缓刑,但保持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所判刑罚的可能性。即如果犯罪分子在人民法院规定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被查出有漏罪,也没有发出有新罪,考验期满,撤销缓刑,原判刑期不再执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查出有漏罪或者犯有新罪,也应当撤销缓刑,按数罪并罚的规定执行刑罚,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如果在考验期内发现缓刑人具有收监执行的法定条件,如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接受监督等情形,也要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期,执行的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

问题五:法律上判刑所说的"缓刑"是什么意思 ?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什么是缓刑
缓刑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
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三,缓刑犯在缓刑骸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我国刑法中对军人违反职责罪还有特别缓刑的规定,即在战时,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问题六:缓刑是什么意思?我打个比方~~~ 对,你的理解完全正确。

问题七:比如某人犯罪了,缓行,是什么意思 比如:判刑2年,缓刑3年。就是你先不用坐牢,如你3年内没再犯什么事,你就不用执行2年的有期徒刑了(再者说,如你3年内又犯事了,你就去坐3年牢。然后根据你再犯的相关罪《数罪并罚》,就是说新账旧账一起算
例如死缓,2年执行。不是说2年后再枪毙,是2年内如果你没再犯事,则不枪毙你了,转为无期徒刑

问题八:缓行是什么意思? 缓刑,就是有期徒刑缓刑,是美国人发明的,你的概念福什么大问题。
死缓,就是死刑缓期执行,是我们国家当代法律的发明,是指被判死刑的人,需要先在监狱里服刑2年,如果这2年里没有故意犯罪,则死刑变成无期徒刑。如果有故意犯罪,则马上就会被执行死刑了。

问题九:请问:“判刑三年,缓行五年”是什么意思 判三缓五就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但是给予五年的考验期。自判决之日起五年内如无新的故意犯罪(过失和正当防卫不算)行为或无余罪被发现、取消原来所判的三年刑事处罚(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仍要执行)。
适用缓刑的对象是拘役或三年以下徒刑的罪犯、缓刑期限为所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拘役为一年以下、因为拘役最多六个月)。
缓刑期越长犯人越痛苦、因为缓刑期内不仅整天要去派出所报到、还不能随便迁移居住地、一旦有故意犯罪行龚就要执行原判的刑罚(熬过缓刑期原来的判决自动消灭、不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