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济南新落户政策的具体流程:
一、申报范围:适用于市外(含济阳县、平阴县、商河县)迁入济南市区人员
二、办理条件:
1、社保:参加济南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
2、居住证明:持有济南签发的居住证
3、房产:
①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含居住性质公寓)并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一并申请落户。每套住宅用途房产(含居住性质公寓),自落户之日起两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居住就业落户政策。
②房屋产权属共同所有的,如所有人均系外地常住户口居民允许其中1人按相关居住就业落户条件办理在济落户;如所有人一方系济南市区常住户口居民,另一方系外地常住户口居民不再按居住就业政策办理迁济落户。
③在本市无住房且正在承租政府提供的公租房的,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一并申请落户。房屋承租人租住期满不再租住的,应当在承租期满前及时将户口迁出。
三、办理材料
1、申请人申请表(可微信申请);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租房的可以用承租合同)
5、济南各区人社部门开具的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可凭身份证到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6、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未婚声明;
8、配偶、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限配偶、子女随迁的);
9、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限子女随迁的,户口簿已记载的不再提供)。
四、办理流程
现场申请:申请人带齐上述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分局审批
微信申请:
第一步:微信申请
根据个人情况进行登记录入,微信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济南阳光户政,点击右下角菜单栏目“办事大厅-户籍业务办理-居住就业落户”,即可微信在线申报!
第二步:审核审批
1、公安机关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后,进入审核阶段。
2、如果条件不符合,微信会通知不予办理的原因,业务终止。
3、如果材料缺失或拍摄不规范,微信会通知申请人需要补充、完善材料。
4、审核、审批通过,微信会通知申请人携带所有电子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
5、审批不通过,微信会告知申请人审批不通过原因。
第三步:业务办理
申请人携带所有电子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地点:济南各区派出所地址电话一览
五、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市区及县(市)城区派出所户籍业务正常受理,其他农村派出所可预约受理)
六、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户口准迁证(仅限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每张5元、居民户口簿(仅限丢失、损坏补办)每本10元
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咨询电话:
历下分局:85084060
市中分局:85084616
槐荫分局:85085054
天桥分局:85085678
历城分局:85086062
高新分局:85083790
南山分局:85086486
鲍山分局:85083431
长清分局:85086582
章丘分局:85087074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