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需要交纳哪些费用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11

一、费用包括:

1、契税(由卖方交纳,家庭购买第一套或第二套90平米以下的住房按照成交价1%收取,家庭购买第一套90平米以上住房,按照成交价1.5%收取,家庭购买第二套90平米以上住房按照成交价2%交纳,家庭购买三套以上的住房,按照成交价3%交纳)

2、增值税(住房满两年免征,购房时间未满2年的,按照成交价5.6%交纳)

3、土地增值税(住房暂时免征)

4、个人所得税(提供发票原件的,按照(成交价-相关成本)*20%;不提供原购房发票的原件的,按照成交价1%交纳;如果是通过继承、赠与取得的住房,个人所得税一律按照继承、赠与取得比例*(成交价-相关成本)*20%;

出售购房时间满5年的家庭在四川省内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数)印花税(住房暂时免征)、房屋产权证按件征收5元/件。

二、按国家规定,如果房产证(或者契税票,哪个时间早按哪个算)不够五年的话,卖方需要交纳营业税5.5%和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或者契税票,哪个时间早按哪个算)够五年就不用交任何税了。

现在的房屋买卖市场,一般情况是是买方承担所有税费,如果要交自己那部分的话,要交契税-根据房屋面积,90米以下1%,90-140米是1.5% 140米以上是3% ,然后是个人所得税1% ,然后是营业税5.5% 或者差额的,超过5年没有这个税。

扩展资料

在民商事法律理论中,买卖是一种极为广泛和较为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约定一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于他方,他方支付价款的行为。出让财产所有权的人称为出卖人,依约支付价款并取得约定之物的所有权的人称为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房产买卖就是房产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及其与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依约支付房产价金的行为。

需要在此申明的是房产交易市场包括买卖、租赁、抵押、信托等交易行为,租赁是处分其使用权的行为,抵押是一种担保物权的设定行为,信托是让渡处分权而保留受益支配权的行为。

区分这几种行为在法律上的概念是很重要的。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上,有人就鱼目混珠将使用权转让混同于买卖,俗称“买使用权的房屋”,极易引起法律上的“重大误解”而影响交易安全。

切记买卖的标的物是“所有权”,是包含占有、使用、受益、处分在内的所有权,而不是租赁关系中的不包含处分权的承租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