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以故农村宅基地证丢失户口迁出还可以继承补办吗

父新去世,我妈之后改嫁,我的户口也随之迁出,遗留下的房产及宅基地我有继承权和使用权吗,现在农村拆除未使用旧房,我可以拿到补偿款吗,还有就是宅基地证丢失能补办吗,补办的时候房屋所有权可以写在我的名下吗

第1个回答  2018-01-09
户口迁出后则不享受原村集体村民待遇,故宅基地也不再给划分,依据实际操作的经验,农村的宅基地已划分的通常不再收回,故小儿子可以继承。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有如下规定:
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第十条 建房农户人口计算:
(一)建房人口计算以本户农村常住户口为准。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增加一人计算建房人口;
(二)现役军人(不含军官)、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可计算建房人口。城镇居民的配偶是农村户口,又没有享受房改政策的,经其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可在其配偶申请建房时计入建房人口;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未依法接受处理的,不计算建房人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