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殴打他人导致轻伤,原本事情已私了和解,但伤者如今又向派出所报案,法律将如何判处?

去年我一个亲戚(A)在家里和朋友看电视,这时有一个同村的人(B)因为和别人(C)打架躲到亲戚A家。然后c就找到了我亲戚a家中,正巧亲戚a与c有过节。一番争执之后,c先动手打人,然后我的亲戚和他朋友就与c打了起来。结果导致对方轻伤。后来这件事是私了和解,我那亲戚也赔偿了医药费,这件事就这么了了。但没想到的是现在c却旧事重提,还报了案,请问按照法律将如何判处?请懂法律的人指点一下,不胜感激

第1个回答  2010-08-17
轻伤是你认为的还是有鉴定?轻伤以上是要负刑事责任,但不是说轻伤就轻伤,要有法医鉴定的,没有鉴定,轻伤不成立,法院审理只能按轻微伤看待,再者,就算轻伤,你们已经和解了,有协议吗?就算没有,问题也不大,他上门斗打,侵犯住宅权,他先动手,你们正当防卫!注意点,每个环节很重要,最好咨询当地律师。
第2个回答  2010-08-17
故意伤害罪,只是轻伤,且已经赔偿了,公安一般不立案,即使法院要审,也最多拘役几天
第3个回答  2010-08-17
问题应该不大,最多拘役几天,警察教育教育,不过以后遇事还是不要这么武力了。毕竟这样也是构成了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8-17
刑事案件,私了后后悔的,对方可以自诉。一般判的不重,最多一年,多半还缓刑。
第5个回答  2010-08-17
十分感谢!我想事情原本不大,但令人诧异的是居然被上报到了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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