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3-10
学生因全家户籍跨区县或跨省市变迁需转学的,应先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开具“转学联系单”,然后由学生家长带户籍证明、“转学联系单”及学生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联系,经核准后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落实到有关学校就读。
转入学校落实后,学生家长应将由转入区县或转入学校盖章的“转学联系单”,交原就读学校,并由其出具正式的“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非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需在本市申请借读的,应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证明、父母双方单位证明、学生有关材料及本市临时户籍证明等到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区县审核同意后,可安排在全日制中小学、社会力量办学或经批准的外来人口子女学校就读。
具体学校要自己联系,手续齐了联系好了即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