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立国的永久中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3

永久中立国是以国际条约或国际承认为根据,在对外关系中承担永久中立义务的国家。
永久中立国是具有特殊地位的主权国家。一般来说,永久中立国的形成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主权国家自愿承担永久中立义务,二是其他国家承认并保证该国的永久中立国地位。  永久中立义务主要表现在: 除自卫外,不得对他国进行战争; 不得缔结与中立地位相抵触的条约或协定,如军事同盟条约; 在他国的战争中,遵守中立规则; 不采取任何使其卷入战争的行动。 中立的确切权利和义务取决于有关国家的条约和该国的其他具体情况。现存的永久中立国有瑞士和奥地利。1815年3月20日,英国、法国、俄罗斯、奥地利、普鲁士、西班牙、葡萄牙和瑞典在维也纳公会上签署宣言,承认并集体担保瑞士的永久中立。从此,瑞士成为永久中立国。
目前国际普遍公认的永久中立国 瑞士 奥地利 瑞典 芬兰 爱尔兰 哥斯达黎加 土库曼斯坦 目前自称的永久中立国 列支敦士登 梵蒂冈 摩尔多瓦 柬埔寨 曾是国际承认的永久中立国 荷兰 比利时 卢森堡 老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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