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原帖由 观察者 于 2007-12-3 22:41 发表 一道考研题:地方法院认为行政法规的含义不清楚,应该怎么办?是最高法院解释还是国务院解释,还是直接判了? 我认为:题目已经给出了含义不清,隐含了直接判肯定是不行的。如果国务院在法规制定完成后,其条文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者作出补充规定,国务院可以做出解释。但此题给出的是行政法规含义不清,说明行政法规已经颁布了,非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者作出补充规定,国务院不能再在法院审判案件时让国务院来做立法解释,否则怎么能保证法院审判独立呢!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范围是法院审判工作中法律法令的适用问题,包括对法律条文的含义进行解释,因此,可以由最高法院解释。另外 司法解释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冲突如何适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