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办学历史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1

1927年,国民政府在蔡元培的倡导下,为改革教育行政制度,仿照法国模式,设立大学院并推行大学区制。大学院成为全国最高学术教育机构,大学校长由中央任命,参与地方教育决策。初期在浙江、江苏试行,1928年北平增设大学区,但改革遭遇阻力,蔡元培辞职后,大学院改回教育部,大学区制最终在1929年因反对声浪和经费人事问题被停止。


同年3月,国民革命军北伐期间,国立东南大学因战事停课,后由卢晋侯维持校务。4月国民革命军接收学校财产,任命卢锡荣为保管委员。6月9日,国民政府将九所江苏高校合并组建国立第四中山大学,以纪念孙中山并根据攻占顺序命名为“第四中山大学”。校长张乃燕接任并筹备大学区工作,原教育厅改为第四中山大学区教育行政机构。


接收过程中,各校如国立东南大学、河海工程大学等被逐一接收和整合,设立商学院、医学院等学院,并制定了接收和甄别学生入学的规则。1927年8月,学校开始审查和招生,9月开学典礼因战事未能如期举行,但10月补办了开学典礼,当时师生人数众多,课程众多。


然而,1927年11月,因全国中山大学过多,校名混乱,大学院改第四中山大学为“江苏大学”。此决定遭到师生反对,他们主张更名“国立南京大学”,理由包括国际性、永久性、权威性和全局性,但最终国民政府坚持改名“江苏大学”,后又改为“国立中央大学”,校名争议才告一段落。




扩展资料

国立第四中山大学是1927年6月至1928年2月在中国南京办学的一所综合性大学,是当时中国五大中央级国立中山大学之一。由原国立东南大学及其衍生出的河海工科大学、上海商科大学、江苏法政大学及其他几所专科以上院校合并组建,合并后初设九个学院,即自然科学院、社会科学院、文学院、哲学院、教育学院、工学院、农学院、商学院、医学院,及附属实验学校。1928年2月,因校名易致混淆且不合常规改为“国立江苏大学”,4月5日开始只称“江苏大学”,1928年5月更名“国立中央大学”,1949年8月更名“国立南京大学”,1950年定名“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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