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各位;比如我买了一台电脑,是作为个人所有不是企业购买,我个人买电脑的费用是6500块含税价,对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方给我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然后这个税额是我来给对方的,我多出了944的税额,那对方开具的这个票他出了钱了吗?他开具的票的税额是我购买方出的,他开具的票可以作为销项税额,然后假设他在去进货时对方开给他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进项税额,他又可以用来抵扣,那这样子的话我出的税额成为了他的抵扣税额,他到是不吃亏可我多出了这么多钱我拿到增值税普通发票之后我可以用这张票来干什么用?还有我不是一般纳税人但是我购买了一台机器对方开给我的应该是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我买机器所收到的这张票我可以用来给其他纳税人吗?如果所我买机器得到了100000的专用发票,而我的客户向我索要20000的专用发票我可以把这张票给对方吗?这当中的票额不同是不是可以向可以索要多余的税额?可能问题阐述的很乱,但是希望得到懂得人简单而仔细的回答,谢谢各位。
那我不是一般纳税人我要普通发票可以有什么用呢,除了是购货凭证外
追答好像是没什么用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开票人开给我的客户的发票也是正规的发票呀,为什么会属于虚假抵扣呢?对发票真的是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