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账特征包括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0-28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税务机关将对纳税人“假账”企业进行全面清查。有纳税人的地方就存在假账。究竟谁是假账制造的当事人?

会计说:

假账是老板动嘴会计动手所致。

老板说:

假账是会计专业水平太差所致。

谁是谁非?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媒体报道称苏宁易购存在偷税逃税现象,苏宁回应称,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问题为财政部在检查时发现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存在的问题,而非所谓的‘逃税等问题突出’”。

“关于“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42.28万元”该重复申报问题存在,是会计工作中的失误,其导致苏宁漏缴了以342.28万元为基数计算得出的40万余元的所得税。”

苏宁逃税案定责为会计。

对此,会计身临处境在一个高风险岗位上,面对巨大风险应该如何在涉税犯罪被追查中,在第一时间里准确判断自己是否有“罪”,就必须尽快掌握相关涉税违法定“罪”的基本条件。

尤其是国地税合并之后,会计人应该在2019年税务机关将会对纳税人利用虚假手段逃逸税收“假账”实施全面的清查之前,做好“无罪”证据链的准备工作。

假账清查的主要范围

(一)伪造、变造、转移、藏匿、毁灭账簿凭证或者其他相关资料;

(二)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虚列支出或者转移、隐匿收入;

(三)骗取税收优惠资格;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被查假账,谁担责?

假账一旦被追查出来,到底应该由谁承担法律责任?会计与老板谁应该是主要责任人?对此,法律是这样定性的:

一、确定财务制作假账的主要方式

(1)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 (2)侵占资产。 (3)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 (4)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故。 (5)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

注意:这里所说的伪造记录和凭证,主要指虚假票据、阴阳合同、虚假报表等。伪造既有会计伪造的假账,也包括其他人收取虚假发票以及阴阳合同。

二、确定财务假账犯罪的主观故意性

根据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注意:假账犯罪条件的把握,无论是对会计还是老板,都即为重要。

如果会计在做假账的时候,是经过老板同意并得到授权的,那老板将会与会计一样承担其法律责任。

三、确定财务假账承担刑事责任特征

对于会计以财务账目作为造假工具,形成的故意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注意:会计与老板对于财务假账应该确定基本两个关键词“故意”和“过失”。

四、确定财务假账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五、确定财务假账追究两种人法律责任

一般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刑法》规定了只追究两种人的法律责任:

第一种人是直接负责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指使者,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第二种人就是直接责任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经办人,一般是单位的会计。

注意:会计如果指正假账是受到老板教唆和胁迫下做的,就需要提供相关有力的证据。

六、确定财务假账法人三种情况承担责任

对于法人代表而言,刑法只有在三种情况才会要求法人对逃税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种情况,如果法人代表是涉税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偷税行为是法人代表自己做的,公司其他人不知道。那么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种情况,法人代表授意企业的财务总监、会计操作的,那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例如:范冰冰税案中,如果她担任的法人公司,虚假申报逃税行为,是会计请示她之后处理的,那么这种行为范冰冰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种情况,明知道单位有偷税的行为,法人代表并不制止。虽然在这种情况下,法人代表没有参与违法行为,但明知道单位有偷税的行为不制止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以上法律责任人的判断,我们看到会计职业已经成为高风险岗位。故此,会计为了保全自己,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证据的备案:

1、逃税需要。为了逃逸应纳税义务,利用销售不开票或者篡改真实数据,千方百计少做收入,多列支出,以达到少交税不交税的目的行为。

确定受益者是谁?

2、信贷需要。由于企业资金受阻,为了向银行贷款,将报表进行粉饰,形成收入、利润、资产等指标与税务申报严重不符。

确定谁是指使人?

3、业绩需要。为了某种目的(比如上市需要、直接股权债权融资需要、业绩考核需要等),对收入和利润进行人为的调节(包括报销不及时等非刻意因素),以达到不同时期的不同要求。

确定谁是授权者?

4、项目需要。为了套取政府投资项目基金,粉饰虚假报表,虚夸自身的实力和项目的前景,以此套取国家资源。

确定谁是操作者?

5、违规需要。将行贿费用及物件采取购买发票进行财务虚假核算,以此将违法行为合理的抵减税收。

确定谁是行贿人?

6、资金截留需要。企业将不开票的收入采取私设小金库办法,截留国家税收。

确定谁是金库持卡人?

7、虚开发票。为了规避纳税义务,违法购买发票,采取税前报销形式逃逸税收。

确定谁是购票人?

注明:以上所称老板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假账责任追究案例

深圳市森鑫源公司董事长梁某和总经理饶某合谋以“两套账”偷税,并授意公司会计饶某和赖某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其手法包括在账簿上少列收入、成本核算不实、挂往来账不结转等,在两年经营期间共偷税60多万元,所偷税税款已占其应纳税款额的3成以上。

龙岗区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这4名企业人员的行为已构成了偷税罪,深圳市森鑫源实业发展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及两名会计共4人因采用“两套账”等违法手段偷逃税款60多万元,被龙岗区法院分别判处1至3年有期徒刑,并被处以从55万多元到5万元的罚款。

案例核心点:利用两套账逃逸税收,逃税税额占应纳税额3成以上。董事长、总经理、两名会计被判刑。

会计们,从现在开始好好保护好自己。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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