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学名词解释 重点嫌疑对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01-02
1.刑事侦查学:是在认识犯罪活动、侦查活动和二者互相作用规律的基础上,研究揭露、证实犯罪、揭发确认犯罪嫌疑人的方法、对策的一门应用学科。
2.比较研究法:是拿本身研究的课题、项目以及相关内容,与古今中外相类似的对象进行对比分析,通过批判借鉴、取长补短,达到完善、发展自身的目的。
3.刑事侦查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侦查活动的方法、对策和规律,以及犯罪行为与侦查活动相互作用这一特殊矛盾。
4.逻辑证明:是运用已知为真的命题,通过必然性推理论证某一命题为真的思维方式 5.侦查假设:是指根据案件已有的事实材料,借助于逻辑推理、逻辑证明和逻辑规律,对案件部分或全部内容给予假定说明。
6.刑事侦查的同一认定:是指某物质分解或分离的部分、形成的痕迹和遗留的映像,一定时间内,在本物质特征上与某物质保持一致的理论。
7.犯罪现场访问:是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情,收集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在犯罪现场勘查过程中依法对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人员进行的调查询问工作。
8.刑事侦查工作:是公安机关依据法律和国家赋予的权力,运用各种侦查措施、手段和刑事科学技术发现、控制、揭露、证实刑事犯罪的一项专门工作。
9.刑事侦查工作基本原则:是依据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制定的,是刑事侦查人员履行职务活动中应该遵循的基本规则,是对业务思想和业务行为的规范。
10.犯罪现场勘验:是侦查人员借助感觉器官和科学技术手段,对犯罪现场中有关的痕迹、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观察、显现、记录、提取、分析和检验,发现、收集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的一项侦查活动。
11.个体勘验:是勘查人员在局部观察的基础上,对现场上与犯罪行为有关或可能有关的痕迹、物证,逐一进行勘验和检查。
12.局部观察:是指勘查人员在现场整天巡视的基础上,根据已经确定的犯罪现场勘验范围、重点和顺序,将现场划分为若干部分,然后组织现场勘察人员分工负责或集中力量逐一对犯罪现场上客体的特点、状态、位置及其相互关系等进行观察研究和记录 13.整体巡视:勘查人员对犯罪现场的周围环境、现场外部和内部状态所进行的概览性的巡视观察。
14.动态勘验:是在静态勘验的基础上,在移动翻转勘验客体的情况下,借助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观察、记录、检验客体非暴露部分的特征和变化,寻找、发现较为隐蔽的和微量的痕迹、物证,研究痕迹、物证的形成机理及与犯罪行为的关系。
15.静态勘验:是在不触动勘查客体的情况下,观察、记录、检验其位置、状态、特征,研究其暴露部分的结构特征与形态变化,以及与其他客体及犯罪行为的关系,寻找、发现较为明显的痕迹、物证。
16.犯罪现场勘查:是在刑事案件发生后,侦查人员为收集犯罪证据,查明犯罪事实,对于犯罪有关的场所和人、事、物进行的现场勘验检查和现场调查的侦查措施。
17.犯罪现场临场讨论:是指侦查人员在对各种现场材料进行汇集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对相关的问题做出推断,为深入开展侦查奠定基础的一项活动。
18.刑事侦查信息工作:是公安机关通过收集、整理、传输、储存、检索利用等工作环节处理刑事侦查信息的有机过程。
19.刑事侦查信息系统:是指通过采取相关措施,提供为完成刑事侦查工作目标服务的侦查信息流的有组织的程序。
20.并案侦查:是刑事侦查部门将同一个或同一伙犯罪分子所作的一系列案件并联起来,统一实施侦查的侦查措施。
21.辨认:是指侦查人员为了查清犯罪事实,组织具有相应条件的人员对案件涉及的有关人、未知名尸体、物品所进行识别和认证的一种侦查措施。
22.人身辨认:是辨认人对被辨认人进行人身识别,以解决人身是否同一的辨认。 23.尸体辨认:是对案件有关的不知名尸体的辨认,多是为了查明死者的身份。
24.物品辨认:是辨认人对与案件有关的客体进行识别,以解决物品是否同一或为何人所有或产、销于何处的辨认。
25.场所辨认:是辨认人对某场所进行识别,以解决场所是否同一的辨认。
26.公开辨认:是由侦查人员组织辨认人在被辨认人或被辨认物的持有人知晓的情况下,对辨认对象进行识别、认证。
27.秘密辨认:是由侦查人员组织辨认人在被辨认人或被辨认物的持有人不知晓的情况下,对辨认对象进行识
28.直接辨认:是辨认人通过对客体的直接观察或者感知而进行的识别。
29.间接辨认:是辨认人通过某种中介了解客体特征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的识别,如观看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或录像进行的辨认。
30.正面辨认:是将被辨认人与相貌相近的若干人混合在一起,让辨认人面对他们进行的辨认。
31.侧面辨认:是辨认人不与被辨认人正面接触的辨认。
32.寻查辨认:是在侦查抢劫、诈骗、强奸等案件中,在未发现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可根据同类案件发案的规律特点,由侦查人员带领被害人、目击者到犯罪嫌疑人可能落脚或活动的场所寻找并辨认,以确定犯罪嫌疑人。
33.追缉:是对发案后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实施追踪缉捕的紧急措施。
34.堵截:是在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可能经过的路线上,选择恰当地点,公开或秘密布置警力,发现、控制、缉捕犯罪嫌疑人的查缉措施
35.盘查:是在追缉、堵截或实施其他查缉措施中,对可疑人进行询问、检查,以便澄清身份,发现、缉获犯罪嫌疑人的措施。
36.侦查实验:是指在侦查过程中,为了查明案情,证实与犯罪有关的某些事实、现象等,在相同的或相近的条件下,对某事物或行为产生、变化过程所作的复现实验。 37.通缉:是公安机关通令缉捕在逃的,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在押脱逃犯人的一项查缉措施。
38.通报:是公安机关之间通告、交流犯罪信息,请求协助发现、调查、控制侦查破案线索、证据和犯罪嫌疑人的工作措施。
39.摸底排队:是侦查人员在勘查犯罪现场,分析案情的基础上,根据对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分析、判断,在一定范围内对可疑人、事、物逐个进行核查,发现侦查线索和犯罪嫌疑人,排除与案件无关人员嫌疑的侦查措施。 40.侦查线索:是于刑事案件有关的迹象或事物。
40.侦查线索:是于刑事案件有关的迹象或事物。
41.普遍排查:是指在已经确定的摸底排队范围内,根据摸底排队条件,对具有作案条件的人全部纳入排查视线,全面地、无遗漏地、逐个地从中寻找犯罪嫌疑人。
42.调查访问:又称调查询问,是侦查人员以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为目的,采用公开或秘密的方式,就与案件有关的人、事、物等向有关人员和知情群众进行询问的一项专门调查活动。
43.公开调查:是访问主体以侦查人员的身份,直接地、公开地就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情节询问被访问对象。
44.秘密调查:是侦查人员在不暴露身份和侦查意图的情况下所进行的调查访问,是针对被询问对象和询问内容的特殊性采取的一种调查形式。
45.个别访问:是指为查清某一问题或某人的具体情况,找知情群众或其他有关人员个别收集证言的方法。
46.走访:是侦查人员深入到案件现场或与案件有关地点的周围群众中去,调查了解发案前后他们耳闻目睹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从中发现可以的人和事,寻找侦查线索,获取证人证言。
47.立案:是指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材料后,通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并且属于本身的管辖范围时,将其确立为刑事案件的工作过程。
48.讯问:是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依照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以问话为主要形式的侦查行为,以获取其供述或辩解的一种侦查活动。
49.预审: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调查,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将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的侦查活动
50.侦查计划:是在刑事案件侦查工作一般规律指导下,针对案件实际情况,在分析、判断案情的基础上,对整个侦查破案工作所作的全盘规划和具体部署。
51.案情:即刑事犯罪案件作案人的各方面情况和与他所实施的犯罪活动有关情况的总和。
52.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经过一系列侦查活动,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足以对案件作出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结论,从而决定结束侦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种诉讼活动。
53.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期间羁押的最长期限。
54.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就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重新进行侦查的诉讼活动。
55.退回补充侦查:是指决定补充侦查的机关将案件退回原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 56.自行补充侦查:指决定补充侦查的机关自行对案件补充侦查。
57.破案:是指侦查人员通过一系列侦查、调查工作,查明了犯罪嫌疑人及其主要犯罪事实,并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条件下,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拘捕归案
,并进一步追缴、收集和审查赃物及其他犯罪证据的侦查步骤。
58.破案战役:是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发案或积案增多,社会治安形势恶化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和一定范围内,集中警力,突击破案的侦查措施。
59.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是指公安机关采取相应措施,将逃跑的犯罪嫌疑人或脱逃人员缉捕归案,使其接受诉讼处理或法律制裁的一项侦查措施。
60.网上追逃: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检索查询可疑人员和在逃犯罪嫌疑人的资料,以发现和查获在逃犯罪嫌疑人的追逃方法。
61.公安部A级通缉令:是指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该重点缉捕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
62.公安部B级通缉令:是指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
63.刑事侦查阵地控制:是刑事侦查部门对易受犯罪嫌疑人侵害、利用以及经常涉足的行业、场所,采取公开和秘密的方法进行控制的一项基础业务工作。
64.刑事侦查阵地:是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为了预防和打击犯罪,事先布置力量,秘密查控,可能和犯罪嫌疑人直接进行较量的地方。
65.控制赃物:是指在刑事侦查工作中,刑事侦查部门对犯罪行为人可能转移、隐匿、改装、销售、销毁赃物的处所,布置力量,进行监视、控制,以发现、收缴赃证,查获犯罪嫌疑人的一项侦查措施。
66.犯罪现场照相:是运用摄影技术,按照现场勘查的要求,真实记录、固定现场状况及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品的一种技术方法。
67.现场方位照相:是反映整个犯罪现场及其周围环境情况,记录、固定现场位置及与周围环境的内在联系。
68.现场全貌照相:又称现场概览照相或概貌照相,它是记录现场全貌和现场内部各个部分之间关系的一种照相形式。
69.现场中心照相:又称现场重点部位照相,它是记录犯罪现场的中心部位和反映现场主要物体特点及其与临近物体、痕迹之间的关系的一种照相形式。
70.现场细目照相:是记录和固定犯罪现场上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品的照相。
71.犯罪现场录像:是现场勘查人员利用摄像机将现场情况和勘查过程真实地记录在录像磁带上的一种记录手段。
72.十字交叉拍摄法:即以现场被拍物体为中心,从四个相对方向对物体交叉拍摄,他实际上是两次相向拍摄。
73.直线连续拍摄法:即将照相机沿着被拍物由一端向另一端做直线平行移动,分段拍照,然后将连续拍摄的几张照片依次拼接成一张完整的照片,以反映被拍物的全貌。 74.回转连续拍摄法:即将照相机固定在一个拍摄点上,通过转动照相机的拍摄角度,将被拍物分成几段依次拍照,然后将照片拼接起来,合成一张照片。
75.比例拍照法:即在痕迹、物品旁边放置比例尺后再行拍摄,将比例尺与痕迹、物品同时摄入镜头,根据比例尺的读数可以计算出被拍物得大小以及他们之间的距离。 76.犯罪现场勘验笔录:是指现场勘验人员对现场情况和勘验过程所作的文字记载。
77.犯罪现场绘图:是运用制图学的原理和写实的方法,记录、固定和反映案件现场情况的一种技术手段。
78.现场方位图:是反映现场所处的位置及其与周围环境关系的图。
79.现场全貌图:是反映整个现场全貌和现场内部各个部分之间关系的图。 80.现场中心图:是专门反映现场某个重要部位的图。
81.平面图:是根据水平正投影的原理,将由上而下观察到的客体状态、位置及其相互关系以水平的形式绘制出来的图。
82.平面展开图:是在室内现场平面图的基础上,设想将室内现场的墙壁连同天花板向外推倒,使现场水平俯视图、平视图、仰视面上的物体、痕迹以水平方式呈现出来的图。
83.比例图:是将现场状况按照一定得比例尺缩小绘制出来的图。 84.示意图:是将现场的大致情形以示意的方式绘制出来的图。
85.犯罪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和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一切场所。
77.犯罪现场绘图:是运用制图学的原理和写实的方法,记录、固定和反映案件现场情况的一种技术手段。

78.现场方位图:是反映现场所处的位置及其与周围环境关系的图。
79.现场全貌图:是反映整个现场全貌和现场内部各个部分之间关系的图。 80.现场中心图:是专门反映现场某个重要部位的图。
81.平面图:是根据水平正投影的原理,将由上而下观察到的客体状态、位置及其相互关系以水平的形式绘制出来的图。
82.平面展开图:是在室内现场平面图的基础上,设想将室内现场的墙壁连同天花板向外推倒,使现场水平俯视图、平视图、仰视面上的物体、痕迹以水平方式呈现出来的图。
83.比例图:是将现场状况按照一定得比例尺缩小绘制出来的图。 84.示意图:是将现场的大致情形以示意的方式绘制出来的图。
85.犯罪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和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一切场所。
86.原始现场:是指刑事案件发生以后到实施勘查以前,现场没有受到人为或自然因素的影响,现场状态没有发生改变的现场。
.变动现场:是指刑事案件发生以后到实施勘查前,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的影响,使现场的原始状态部分或全部发生改变的现场。
.主体现场:是犯罪行为人实施主要犯罪行为的处所。
关联现场:是指主体现场以外同犯罪行为相关联的现场,。 90.真实现场:是指确是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所形成的现场。
.伪造现场:又称之为假案现场,是指当事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有意布置的现场。 92.室外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在室外作案时形成的现场。 93.室内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在室内作案时形成的现场。
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