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9

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有效实施并保障食品安全,特制定本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这一措施旨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的要求,着重于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以维护学生们的饮食安全。


本办法的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为食品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指导原则。


本办法适用于已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以参照执行本办法中的规定和流程,以确保所有参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都能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操作,保障学生们的饮食健康。




扩展资料

2012年5月23日,教育部、中宣部等十五部门以教财〔2012〕2号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分总则、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供餐准入及退出管理、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附则8章30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