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回重审案件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也不追加起诉,法院可以变更原罪名加重刑罚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9-17
发回重审的案件适用一审程序审理,在一审判决宣告前经法院审查许可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
  最高院解释第177条: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最高院解释第117条: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