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原总经理刘自力因何事获刑11年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8-27
2008年至2018年,刘自力利用担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之便,在获得茅台酒经营权,批准购酒指标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暴利,直接或通过妻子,女儿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54.77628万元。贵州省检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有新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8月24日,刘自力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1年半。
第2个回答  2020-08-26
因为受贿,被判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2020年8月24日,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自力受贿案,对被告人刘自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刘自力受贿所得财物折合人民币一千八百五十四万七千七百六十二元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第3个回答  2020-08-26
因为刘自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获取茅台酒经营权、批准购酒指标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贪污受贿。
第4个回答  2020-08-26
茅台原总经理刘自力因为贪污受贿数额巨大,金额超1800万!所以获刑11年半。
第5个回答  2020-08-26
作为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贿赂,数额巨大,同时非法为他人谋取利益,已经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