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14
问题一:民事法律关系有哪些? 在具体的事件中可以回答:
发生了侵权关系时--侵权赔偿法律关系
双方有买卖行为时--买卖合同关系
还有不当得利法律关系、无因管理法律关系、违约恭偿法律关系...

问题二:民事法律关系都包括什么关系啊???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关系:  第一、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对象的不同所作的分类。财产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的归属和财产流转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人身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因人格利益和身份关系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绝对关系和相对关系。这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范围所做的分类。绝对关系是指义务主体范围不确定的那些民事法律关系。相对关系则是义务主体范围可确定的那类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这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实现其民事权利的不同方式所做的分类。物权关系是指物权人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法律关系,物权人一般不需要义务人的帮助即可实现其权利。债权关系是指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债权人只有得到债务人的帮助才能实现其权利。

问题三: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包括哪些? 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按照民法规范确立的社会关系,因而是一种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由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按民法规范确立的法律关系也就只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同时,民事法律关系不仅符合国家的意志,更体现着当事人的意志,一般是由当事人依自己的意思自愿设立的。只要当事人依其意思实施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所设立的法律关系就受法律保护。
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民法调整社会关系是赋予民事主体权利和义务,因此,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一经确立,当事人一方即享有民事权利,而另一方便负有相应的民事义务。

问题四:民事法律关系具体有哪些 按照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根据义务主体的范围,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根据内容的复杂程度,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根据形成和实现的特点,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

问题五:关于合同涉及民事法律关系有哪些 民事法律关系分为人身和财产两大类。而合同只能约束财产法律关系,具体比如债权债务,买卖,赠与,出租等等。

问题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具体包括哪些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有称标的,是民事主体之间据以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对象性事物,是民事主体追求的利益的反映,成为民事主体活动的目标。就规范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而言,其客体大致是固定的。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1.物,指自然人身体之外,能够满足人们需要并且能够被支配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
2.行为,指能满足权利主体某种利益的活动。
3.智力成果,指人的脑力劳动创造出来的精神财富,包括各种科学发现、发明、设计、作品、商标等。
4.人身利益,包括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

问题七:民事法律关系有哪些类型?各种类型都有什么特点 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你要看涉及的客体是什么了,民事海律关系涉及的客体是多方面的,同一个事情可以涉及多个法律关系,比如一个案例可以同时涉及人身权、财产权、债权等方面的法律关系。 特点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问题八: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什么是民事行为,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包括哪些? 民事畅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人在社会生活中必然会结成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受各种不同的规范调整。其中由民法调整成形成的社会关系就是民事法律关系。因此,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上的表现。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也就是规定出现某种法律事实即发生某种法律后果,该法律后果即是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行为:泛指民事主体以意思表示为基础而实施的旨在或设立或变更或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活动。或者,特指民事主体以意思表示为基础而合法实施的旨在或设立或变更或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活动。前者,不必具合法性特征,属“中性”上位概念,因而兼收并蓄了“有效民事行为(民法律行为为其一种)”、“无效的民事行为”、“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下位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简称为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必具合法性特征,属褒义下位概念,其必备合法性决定了它的必然有效,故不存在无效或可变更可撤销的问题。
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这种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问题九:民事法律关系有那些,能列举常用的十个吗 按照不同的标准,对民事法律关系可作如下主要分类:
1、按照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财产法律关系是指直接与财产有关的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人身关系是指与主体不可分离的,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2、根据义务主体的范围,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不特定,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为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3、根据内容的复杂程度,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单一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只有一组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复合民事法律关系是指两组以上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4、根据形成和实现的特点,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
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依其合法行为而形成的,能够正常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
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因不法行为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问题十:民事法律关系有哪些? 在具体的事件中可以回答:
发生了侵权关系时--侵权赔偿法律关系
双方有买卖行为时--买卖合同关系
还有不当得利法律关系、无因管理法律关系、违约恭偿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