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了还能办二胎证吗?
可以办二胎准生证的。现在怀二胎不违反政策,只要二孩是在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后出生,就是符合政策的。
准生证,也就是计划《生育证》,夫妇想生小孩子前的必须的准备手续,只有中国大陆(外国根本没有)有的东西。现在,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已经废除准生证,改名叫计划生育服务证。它起到一个备忘录的作用,便于计生部门为已婚妇女上门提供避孕药具。
夫妻双方一方户籍在本市,或双方户籍均不在本市但女方在本地居住满1个月的夫妻,在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前进行登记,也就是说,生二孩不用再办“准生证”了。
所以,生二胎是不要办理准生证的。只要按照相关手续提供所需资料,即可生二胎了。
二、二胎产假
1、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实体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证明之后即为计划内生育。除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无论第几胎,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
2、二胎产假的长短
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单胎顺产为90天,难产或多胞胎各相应增加15天。《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是指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从上述规定来看,生育二胎不是晚育,晚育假三十天和其配偶的晚育护理假三天无法享受。当然,如果单位能多给你30天晚育假,那就更好了。如果单位批准的话,你还可以申请两个半月的产前假,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收入不得低于以前月工资性收入的80%。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3、产假期间的待遇
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本人工资标准高于社会保险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仍应由用人单位补足。
事实上,只要符合生育二胎的这些夫妻,生二胎的时候根本就不需要再办理准生证了。生育二胎所需要的一切合法的手续建议夫妻双方可以到当地的计生部门去详细的查询。现在夫妻所办理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其实就是过去的准生证的延伸。国家在全面开放二胎政策以后,很多之前的一些手续已经全部失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