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西城保安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签合同的时候说没干够一年扣除一千元的违约金,第一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扣

我在西城保安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签合同的时候说没干够一年扣除一千元的违约金,第一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扣了半个月的工资其中包含一千元的‘违约金!’,我已经干了9个月了 ,家里有事,我想提出离职,他们不给结工资,非要扣除那一千元的违约金,还有就是我们那个单位也有人没干够一年照样把那一千块钱要了回来,有很多私企保安公司人也能要回来!我该怎么办啊请各位大仙指点迷津!

第1个回答  2014-03-25
那个合同本来就有问题,你还敢签呢,对于这方面你最好是按公司章程辞职,应该会把当月工资给你的。记得下次再碰到这样的公司就不要进了,这么怕人员流失公司福利估计也不怎么样,签合同时,一定要把里面的问题都看懂了
第2个回答  2014-03-28
法律有明文规定,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需要你提前30天做出书面通知公司,如果你提前通知了,及时合同约定了,公司也没有权利扣除你的1000元。你要是找公司协商不通,建议你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他们会出面协调。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 和第二十三条 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也就是除了有专项培训和竞业禁止的工作,其他都不能约定违约金。这是法律禁止性规定,违反的,该条款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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