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有规定电瓶车不允许进入汽车道闸,但是小区道闸有明显的问题,因为道闸所拦剩下的区域刚好能让一辆电瓶车进入,找物管五六次根本没人当回事,等到要收物管费了才有人来主动联系我!而且物管经理说的是他们只有告之权没有执法权,对,就算业主不听非要占用小车入口过他们是没有办法的,但是为什么明明就知道道闸有重大安全隐患却迟迟不去解决?还说是跟道闸公司解除不了合同,到底是怎么回事根本我不清楚他们的,事情到现在已经一年了,给我拖了大半年不处理,喊调监控人家只说不好意思只看得到当月的监控,到现在一年多了小区道闸依旧毫无改变并且电瓶车依旧无视物管所谓的警示牌和他们的告之权,一样天天占用汽车入口横冲直闯,像这样发生了交通事故后物业撇得一干二净,我就想知道物业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吗?
但物管坚决否认责任,只是说他们只有告知权,没有执法权
追答做好安全保障义务,而非执法权,比如拉好警戒线,做好防护栏杆,有专人看守,比如电瓶车经过的时候,物业进行阻拦无果,强行进入发生事故,那么物业无责,并不是写句标语在那里就可以推脱责任的。如果和物业沟通无果,可以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物业让电瓶车知道汽车入口是不可以占用的,只要告知了他们就已经尽到了他们应尽的责任,其他的他们管不了,也没有任何责任,是这个意思吗?
对啊,但是物业道闸处不开道闸放电瓶车进来这种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呀!关键电瓶车还向我索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