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十堰市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招生办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2-05

十堰 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

十堰市第五中学、开发区龙门小学、开发区实验小学、开发区白浪小学、开发区马路小学。

二、中小学招生范围

(一)开发区中学招生范围

1、十堰市第五中学:招收开发区区属三所小学毕业学生及辖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适龄青少年。

2、东风50学校:招收50厂铁路桥以东东风公司子女及传统招生对象。

3、东风铁路学校:招收50厂铁路桥以东东风公司子女及传统招生对象。

(二)开发区小学招生范围

1、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东以茅塔河为界;西以南山路以东至渝安路至台湾路为界;南以中观社区至余家湾为界;北以田湖小区为界。含马路村一组、二组、铁二处小区、东城国际小区、翱达公馆小区、田湖小区、四方居小区、荣港小区以及中观社区大部和南山路以东部分。

2、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小学:东以小河村、方块村边界为界;南以大坪河至郑家湾桥为界;北以许白路为界。含方块村三、四组和六七八组(原七星村)全部和小河村全部以及白浪村七、八、九、十、十一、十二组。

3、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马路小学:东以海口路至龙门路(50厂废沙坝)以西为界,西以50厂茅塔河桥为界、南以白浪中路为界、北以50厂茅塔河桥至海口路茅塔河桥为界,含汽配城、马路村八、九、十、十一、十二组和天盾小区(双桥处)、祥安小区,包括光明社区及马路社区部分。马路小学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子女入学招生范围是:南山路至海口路至龙门路以西开发区范围内居住的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子女,含十堰东风教育分局50学校和铁路处学校非片内生等招生对象。

4、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小学:东以台湾路东为界,西以50厂三大门至台湾路以东为界,北以小康工业园至温州工业园之间许白路段南线为界,南以茅塔河为界,招生范围:马路村三、四、十三组和方块村一、二、五组以及白浪村一、二、三、四、五、六组,包括柯家安置小区、方块安置小区、白浪村安置小区及马路村十三组安置小区。

5、东风50学校: 招收50厂铁路桥以东东风公司子女及传统招生对象。具体范围是东以茅塔河至50厂三大门为界、西以50厂铁路桥以东为界、南以黄宝山为界、北以柯家村为界;含柯家村一组部分和柯家村二、三、四、五、六、七组全部以及马路村十四组及三公司、二机电部分以及东方国际小区、怡心小区全部和天盾50小区。

6、东风铁路处学校:招收50厂铁路桥以东东风公司子女及传统招生对象。具体范围是东以南山路以西为界、西以茅塔河为界、南以南山为界、北以白浪中路为界;含吉安小区、南山小区(南山路以西部分,含马路村五、六、七组)和三公司、二机电及柯家村一组部分。

 

■“ 片内生 认定办法:

1、具有十堰市城区户籍(不含郧阳区);

2、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因特殊原因无房产证,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固定住所坐落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由学校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后办理入学手续;

3、学生应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

4、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认定为“片内生”,请持户口本、房产证等到片区内学校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1、父母在十堰城区务工一年以上,持有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或相关务工证明材料;

2、父母在十堰城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一年以上),且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3、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

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户口本、父母居住证(或暂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父母用工合同或务工证明材料,可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定学校就读。

4、非十堰市城区户籍,具有城区居住证(或暂住证),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含购房合同),并合法居住一年以上的,由学校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后视同“片内生”就近入学。

注:辖区内部分片区学校相对集中,学校招生范围相互重叠,辖区内东风公司职工子女入学,按照市政府与东风公司签署的《关于支持东风公司辅体剥离与辅业改制》的协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