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与标准工时制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7

两者地位不同:

标准工时制是标准和基础,标准工时制是其它特殊工时制度的计算依据和参照标准。也即是说制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要依据标准工时制来做参照。

两者工时制度不同:

1、标准工时制,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从事工作的时间的制度,标准工时制度,也称为标准工作制度,是由立法确定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是标准和基础,是其它特殊工时制度的计算依据和参照标准。

举例说明:

中国目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这种是属于标准工时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举例说明:

旅游公司导游带团出国旅游,不可能到了休息日就把游客扔在国外自己飞回国过周末,然后周一在飞到国外继续带团,只能连续工作,然后旅游公司招按相关制度给予调休,不调休的要支付加班费,类似这种情况需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扩展资料

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需要材料介绍:

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 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见附件一),写明岗位(工种)的职能、特点和申请理由。

(二)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实施方案、工时管理及工资支付规章制度。实施方案及规章制度需向本单位职工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并提交公示反馈意见。

(三)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名册及职工签名表(见附件二)。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五)实行期满需再次申请的企业,应当书面报告上期实施情况。

(六)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标准工时制—百度百科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