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红河报考事业单位的毕业时间怎么计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4-01

有关2019年红河报考事业单位常见的几个问题。

一、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部分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规定条件为准。

二、本次考试各年龄段如何界定?

1. 2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4年4月至2001年4月之间。

2. 30岁周以下:出生日期在1989年4月至2001年4月之间。

3. 35岁周以下:出生日期在1984年4月至2001年4月之间。

4. 40岁周以下:出生日期在1979年4月至2001年4月之间。

5. 45岁周以下:出生日期在1974年4月至2001年4月之间。

部分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此类推。

三、学历性质如何规定?

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称为国民教育学历。我国的国民教育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是国民教育毕业生中的一种,简称普通高校毕业生,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在该网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

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毕业证书,不能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国民教育毕业生”,但可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不限”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要求国民教育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在面试前提供或承诺于考察前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留学回国人员如尚未获得正式学位证,招聘单位可以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临时性学历认证予以初步认可,后续办理永久性学历认证后再予复核。

四、毕业时间如何判定?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五、所学专业由什么证明材料予以证明?有多个学历,其多重的学历信息可否交叉使用?

“所学专业”由学历证书(也就是毕业证书)予以证明。由于每一份学历证书都明确标识了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学历性质等内容,资格复审阶段审核单位将对与学历有关的信息采取一致性核验(即只对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所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对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学位”、“所学专业”等的填写必须保持前后一致,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

六、假设学位证和毕业证上的专业不一样,那么“所学专业”用什么证明?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学位证书的人员是否可以使用任一学位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所学专业”在资格复审时是根据学历证明(也就是毕业证书)进行审验的,与学位证书无关,那么无论有无学位证书或有多少份学位证书,只要毕业证书所载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就可报考。

七、辅修双学位毕业的可否以辅修专业报考?

毕业证在第一专业证书上注明辅修专业,即两个专业,或者由校方颁发辅修证书的,可以主修或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八、毕业证上带括号的专业可否作为报考时的专业名称?

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带括号的,只以括号前的名称作为此次考试的专业名称,括号内的内容不属于本次考试认可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只需填写括号前的名称。

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的说明,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所学专业,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九、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专业要求?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2019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置岗位专业条件。

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可设置三组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只需满足其中一组即可。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查找所学专业所属,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考生报名填表时,请务必对照证明材料填写相关信息。专业信息填写时(除以下情形外),必须保证与毕业证书一模一样:

1.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带括号,以及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不能将括号内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只能将括号前的部份作为所学专业,所以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只能填写括号前的专业名称。括号前的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可以被资格复审所认可,不会受到填报虚假信息的处罚。自行填写括号内专业名称的,资格复审不能通过。

2.若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可视为同一专业。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如“及”换成“与”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可视为同一专业;但“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

3.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视为同一专业(如“会计学”、“会计”视为同一专业)。

4.若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类别,提交报考申请时请按岗位要求相符的类别选所学专业。

5.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在指导目录中时,报考人员应在“所学专业”栏选择“下面专业中未找到我的专业”,并在对应文本框填写自己所学的专业名称,提交网络后台进行人工审核。

6.对于报考持有与岗位专业需求类似执业资格证书而放宽专业限制岗位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在“所获资格证书”栏内填写相应资格证书名称,由审核单位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进行人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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