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4-25
“二战”后,著名作家萧乾在采访远东国际法庭的审判时,很不理解为什么法庭居然允许律师为那些恶贯满盈的战犯进行辩护,直到自己被打成“右派”,他才恍然大悟。
哈佛大学教授德肖维茨说:“一个国家是否有真正的自由,试金石之一是它对那些为有罪之人、为世人不耻之徒辩护的人的态度。在大部分专制国家里,独立自主的辩护律师队伍是不存在的。诚然,专制压迫肆虐无忌的明显标志之一就是政府开始迫害辩护律师。”
法治社会需要律师,尤其需要律师为公众所厌恶之人提供辩护。只有当越来越多的律师投身这一伟大事业时,法治中国的梦想才能成为现实。 (节选自《刑法第306条辨正》,原载《政法论坛》201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