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可以要求年终奖么?

9月领导谈话,由于公司效益不好需要进行裁员(并非我工作能力问题或者我犯错误所导致),经济补偿金n+1,现在我想咨询一下年终奖问题。

我们公司年终奖是2月工资,劳动合同里写有,但是劳动合同有一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员工辞职,或者被公司辞退其他原因不能在公司工作的,公司有权取消员工年终奖金。)

公司手册写明:年终奖发放对象为当日仍然在职员工。

请问我可以要求年终奖么?谢谢!

第1个回答  2018-07-31
劳动者被公司辞退可不可以拿本年的年终奖的,需要看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的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年终奖的发放时间以及发放金额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发放其年终奖的。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金。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想保护自己的“年终奖”,就应该和用人单位签订周密的劳动合同,并对年终奖进行细致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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