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司法为民到人民司法-陕甘宁边区大众化司法制度研究内容提要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7

中国司法制度自清末起,逐渐引入程序化和专业化,虽然有其进步性,但因社会动荡和制度缺陷,实践中的问题屡被指出。20世纪30年代末,陕甘宁边区政府在司法制度上尝试了全新的方向,即大众化司法。这一变革摒弃了新式司法的繁琐程序和司法人员与民众的隔阂,强调司法人员与民众的紧密联系,鼓励大众参与司法活动,并以民众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


这种大众化司法在边区的实践,是基于战争环境和农村条件的特殊选择,没有现成理论可循,与西方的法治理念不同。其效果备受争议,有人赞誉为司法民主,有人批评其游击作风。边区政府选择大众化司法,旨在获取民众支持,解决公共权力与社会的关系问题。然而,由于知识局限,实践中存在偏差。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这一独特司法制度,主要集中在抗战时期的陕甘宁边区,以高等法院为主,结合第一手资料,如司法档案、政府文件等,探讨其形成、发展和评价。研究方法上,结合法学、史学和政治学,剖析制度的形成过程,以及其对政治与法律的影响。文章结构分为六章,第一章回顾晚清以来的司法制度发展,第二章至第四章深入分析1942年前后的司法制度变迁,第五章通过人民调解制度探讨大众化司法的具体实践,第六章从理论层面进行评价,既不盲目继承,也不全盘否定延安时期的司法尝试。


扩展资料

侯欣一著《从司法为民到人民司法-陕甘宁边区大众化司法制度研究》于2007年4月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包括导论、新型司法制度的确立、大众化司法的初现—1941年前的边区司法制度、有关大众化司法制度的争论、大众化司法的确立—1942年以后的边区司法制度、人民调解制度—陕甘宁边区大众化司法的个案研究、结语8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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