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中小学如何开学?最新指导意见出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9-27
日前,湖州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湖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导意见》,以确保全市中小学校有序安全开学和平稳运行。
一起来看详细内容
开学前准备工作
1.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尽管应急响应等级已经下降,但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学校疫情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各地各校要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以更严要求、更细措施、更实工作抓紧抓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全力确保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两战赢”。

2.建立健康监测机制。依托健康码等数字赋能手段,科学、精准开展健康监测和服务。持有本市健康“绿码”人员方可入校,红码、黄码及未领取健康码人员一律不准入校 。开学前,学校要排查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入校前14天去向情况及健康状况,重点了解与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情况、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情况及与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建立“一人一表”电子登记台账,决不允许任何师生员工带病返校或复课工作。
3.开展全员防疫培训。各地各校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我省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学校篇和相关预案的要求,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以及适当的心理疏导。要对班主任和医务、食堂、宿管、保洁、安保等人员,就师生体温测试、发热症状处置、食堂就餐等方面进行应急处置演练,确保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4.细化校园环境治理。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确因防控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一律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检测,履行报批手续。全方位改善校园和周边环境卫生条件,开展教室、宿舍、办公室、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的全面消杀清洁。对教学区、生活区、公共场所等不同区域进行合理分隔、分类管理。各学校要按规范要求设置独立的隔离区(位置相对独立),做好咳嗽、发热等人员的隔离观察。
5.做好物资储备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各校要做好开学后口罩、手套、体温计、消毒液、洗手液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储备,摸清蔬菜,米面油等食品和生活必需品需求量,鼓励采取地方调配、学校购买、社会捐赠及师生自备等渠道和方式解决,确保准备充足、供应有序、价格稳定,全力保障校园生活和疫情防控物资供应。
6.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学校与属地乡镇(街道)之间、校内各部门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联系通道,动员多方力量参与,实施联防联控、群防群治。要不断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学预案,制订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制度,把学校联防联控的工作要求细化到每一个教育教学环节、落实到每一位师生员工,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输入扩散。
7.实行分级分类开学。全省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可以开学师生可以返校后,各区县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坚持“一地一策”,确定区域内学校的具体开学时间和师生返校时间。各区县要按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分段、分批、错时返校报到。
8.引导师生安全返校。各地各校通过多种途径告知每位师生员工和家长,严格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返校,落实好返校途中防护措施。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要提前到校,做好师生员工返校开学的各项准备和保障工作。实行错时分批次上下学(一般可按半小时/批),避免家长在同一时段接送孩子上下学造成人群集聚。提供住宿的中小学要根据学生返校距离远近实行“一生一案”。
开学后防控工作

9.实施定时监测制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校每日要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午检,检查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每天入校、离校(住校生晨起、午睡、晚寝)前,教师分工定人检查学生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学校汇总后于每天16:00 时前向属地教育部门报告。如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第一时间送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隔离。
10.坚决守好学校大门。师生入校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发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因公务、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严格落实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上级教育部门。严格复课审查制度,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需持医疗机构返校证明到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校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复课。
11.强化师生安全防护。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下学时,要做好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中不绕道其他地方。乘坐校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或前往医院等地,须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裸手触碰吊环等物品。教职工和学生到校后,应第一时间用洗手液等洗手后进入教室或食堂。
12.科学组织教学活动。各校开学时一律不举办集会性的开学典礼,开学后在疫情未宣布解除前,禁止在校内外举办各类大型报告会、文体赛事、研学旅行等人员集聚性活动,小学、幼儿园不宜安排跨年级组班的放学后托管服务。要对学生前期线上学习质量进行诊断评估,在确保每位学生较好掌握已学知识内容的基础上,再进行新的课程教学,力争不让一个学生掉队。
13.严格重点场所管理。对校园进行划区划片管理,实行校领导和中层干部包抓责任制。对食堂、宿舍、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各类场所,要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地面、墙壁、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电梯、校车等重要部位,定时进行规范消毒。学校环境以清洁为主,避免过度消毒。妥善保管和使用消毒剂,避免误食灼伤或引发其他安全事故。在配置和使用化学消毒剂实施消毒处理时,提醒操作人员不要将84消毒液和洁厕灵混合使用。
14.加强师生食宿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社会配餐企业有关人员的健康监测,发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停止工作。午餐应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预约用餐、错峰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集中就餐。督促师生餐前餐后洗手,提倡自带餐具。疫情结束前,鼓励有条件的学生尽量走读,努力减少宿舍人员聚集。幼儿园午休前后要加强床位消毒。学生公寓封闭管理,学校实行24小时校领导带班值班值守,确保每夜有1位校医、每个宿舍楼有1位值班人员在岗在班。
保障措施
15.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省级统筹、市级协调、区县落实”的开学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各区县教育局要成立学校开学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指挥,强化监督和指导,确保各学校做好疫情防控与开学各项工作。
16.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各校要建立校领导、年级负责人、班主任三级责任体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直接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履行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平稳主体责任,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环节无死角、人员无疏漏。
17.严肃开学工作纪律。对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不充分、不扎实,措施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对党政主要负责人问责。对不报、谎报、瞒报个人健康状况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18.加强政策解读指导。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措施。要加强疫情舆情的监测、预警、研判,及时报送并妥善处置各类疫情舆情,有效开展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全面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全体师生、家长等及时掌握、准确理解和遵守政策,支持学校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