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华《活着》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14
      开头用中国人总喜欢说的一句;人活着,就比什么都强。

      看完整本书用了一天的时间,如果不间断的看,估计一个下午也用不上就看完了,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地方应该是它简洁通俗的语言,看起来没有一点负担,很容易读进去。故事的时间跨度很长,从民国到改革开放初,从战乱到和平,它的历史色彩十分浓厚,把历史写进了书里,很敢写,大背景下的小人物,可以更客观的去看那个时代的好和坏,我一直觉得余华老师的笔触很尖锐,能深刻的指出那个时代的虚伪,和人的虚伪。他的每一本书都是如此。还有一点,它是通过我向老年福贵询问,老年福贵将自己的一生讲述给我听,从日出到黄昏,福贵讲完了自己的一生,,这里是余华老师特别设计的,他说,福贵自己叙述,里面不掺杂任何其他想法,活着不是为了别人的看法而活着,而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所以它不应该是被第三人称叙述的,余华老师将这称为生活,而不是幸存。

      福贵的一生在很多读者来看,都是十分悲惨的,年轻时,他是个富有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坏事做尽,吃喝嫖赌,直到家产败光的那一刻才幡然悔悟。从此,他失去了风光的日子,生活过的步履维艰,每次生活刚刚有好转,大的悲痛和苦难便会又压的他喘不过气来,但是他每一次都挺过来了,继续活下去。龙二来家里把祖宅收走后,他父亲死了,我觉得他父亲可能觉得养这样一个儿子愧对于祖先吧,同时也难以舍弃那种养尊处优的生活,无法接受现实。送走父亲以后,妻子也被丈人接走了,他们搬到了茅草屋,眼看着他租了几亩地,家里步入正轨,,家珍生下有庆也回到了这个家,福贵的娘又病倒了,他到城里找大夫,他好心帮一个富家少爷开门,结果却被陷害,被国民党军队抓了壮丁,此后关于战争的叙述十分生动真实,老金也是一个被抓来的壮丁,他多次想逃跑,愿望很简单,就是回家,辗转了七八个部队,也没能如愿,眼看着战争就要结束了,他也老了,看着那一片片的死尸,他数了一下,有四个是他认识的,他帮着他们擦着脸上的血,此时,他突然不怕死了,不再躲避弹药,那一片死人都是国民党军队的伤员,受伤了就往后方一抬,没有军医,冬天,放到地下,那一群人疼的吱哇乱叫,后半夜没了声音,早上一看,横七竖八的全变成尸体了,这一段真的让人印象深刻,福贵在战争中捡了一条命,好不容易回到家,闺女因为发烧变成了聋哑人,母亲也去世了,回来了,日子就还得过下去,全国解放了,龙二作为地主被送上了断头台,福贵不敢看,他觉得他又捡回来一条命,如果没输光家产,断头台上的就是他了。

      为了送儿子上学,为了给家里省口粮,他想把凤霞送给别人,送出去后,凤霞跑回来了,呆了一天他想把凤霞再送走,可是当凤霞用手摸他的脸的时候,或许是出于父爱吧,他想无论多难,他都不会把凤霞送走了,此时的这个家,很难,四个人艰难的支撑着,后来走到了生产队,砸了锅,要吃大锅饭了,很多事生产队长成了当家人,其中有一个情节,生产队要征用一块地,请了阴阳先生,若不是家珍和阴阳先生认识,被烧的房子就是他家的了,阴阳先生手指一转,有一家的位置成了宝地,要被烧了,这是很荒诞的情节,但很可能就很真实的发生在那个年代,,以及后来大跃进炼钢,一群没有知识基础的群众用水煮起了铁块,烧了好多好多的木材,据记载,大批的原始森林都是因为炼钢被烧掉了,钢终于在福贵睡着的时候被炼成了,因为锅烧干了,温度终于达到了,但这钢是不合格的,生产队长敲锣打鼓的去报告了。这些情节都融入了历史,很真实。此后,又赶上了三年饥荒,家珍病了,她得了软骨病,家中失去了一个劳动力,在饥荒时期的描写也很真实,有因为一个地瓜引发的争吵,在饥饿面前,好人不再是好人了。后来家珍走了很远的路,偷偷从父亲那里弄来了一点米,一家人视若珍宝,严加看守,,家珍说这是从她爹牙缝里扣出来的。最让人揪心的还是有庆的死,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孩子,他是最想帮助校长的,献血时跑的最快,因为校长难产,整个五年级的孩子都被召集到操场上献血,有庆的血型对上了,只因为是县长的妻子,他们用起有庆的血没有休止,当福贵看到有庆时,他已经躺在冰冷的太平间里了,一腔怒火冲上心头,福贵想杀了县长和他的妻子,可是县长却是他曾经同过命的战友,他说,你欠我一条命,下辈子再还吧。后面福贵背着有庆回家的描写真的很催泪,余华老师的笔很简单,却很真实,没有过多的修饰,却有着直击人心的力量。他怕妻子知道后接受不了,就一个人偷偷的埋了有庆。后来他又背着家珍去看有庆,那个小小的坟包啊,就埋着他的儿子。此后一家四口变成了一家三口,日子仍然很难过,家珍的病日渐严重了,直到凤霞的求亲对象二喜上门,这个家才又多了一点生气,他帮福贵修了房子,给他们买东西,任劳任怨,凤霞和二喜的婚礼也办的有模有样,婚后生活也十分幸福,福贵和家珍也跟着高兴起来,我本以为命运终于要带给福贵安稳了,可这一切平静又在凤霞难产时被打破了,凤霞走了,留下一个孩子,福贵和二喜又把凤霞背回家,家珍老了,她看到女儿静静地躺着,她抚摸着她的脸,她终于撑不住了,跟着凤霞去了,这个家庭再度陷入了困境,剩下苦根,二喜和福贵相依为命,生活难是难了点,但是苦根在,生活就有希望,福贵隔三差五就到城里看二喜和苦根,后来干脆就住在了城里,三个人抱团取暖一样生活在一起,没想到的是,二喜也在干活的时候被水泥板夹死了,他在离开前大声喊了苦根的名字,真催泪,这是他在世上最大的牵挂,他去找凤霞了,福贵再一次进入太平间,目睹他第三位在太平间的亲人离世,他怕极了这个地方。

    无论多难,日子还是要过下去,毕竟还有苦根呢,他把苦根带回乡下,小小的苦根不知道死是什么,后来福贵带他去看了村东头的坟,那里埋着他的爸爸妈妈,舅舅和姥姥,他好像明白了。苦根生在这样的家庭里,懂事很早,五岁就拿着小镰刀和福贵一起收地,清早睁不开眼就和他福贵一起去买菜,他们的梦想是买一头牛,苦根幻想着骑牛的威风样子,福贵越来越老,两个人很能干,日子却还是很穷,后来,苦根病了,他终于能休息休息,一个七岁的孩子累倒了,福贵心里难受,给苦根煮了一大堆豆子,放了些盐,两个人的日子穷的连平常人家很容易吃到的豆子也吃不到,福贵回来的时候,苦根已经撑死了,他知道苦根不是嘴馋的孩子,只是命太苦了,他不愿意相信,叫来乡亲问苦根是不是真的死了,这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亲人,到了这里,他的亲人一个个的都走了,留下他自己。苦根走后的第二年,他攒够了买牛的钱,可惜苦根看不到了,他从牛贩子手里救下了一头老牛,那头牛很老很老了,大家都嘲笑他不值,我想他应该在牛要被杀死流泪的瞬间,看到了自己吧,他就给这头牛取名叫福贵,在福贵的心里,老牛也是他的朋友,在落日余晖下,他赶着老牛回家,我想福贵真的是有很大的勇气,一种叫活着的勇气,在目睹了众多亲人离自己而去,还能勇敢的活在世上,或许只有经历了世界上最大的苦难,才会让一个人无畏一切吧,说来神奇,福贵三次目睹亲人在太平间离去,那是他最害怕的地方,不想再踏入一次,而对于作者余华,他从小在医院长大,在太平间睡午觉,可能他见过太多太平间里的悲哀吧。罗曼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英雄主义,是在看清楚生活的本质后,依然愿意热爱生活。我想福贵对于生活就是一个英雄的人吧。还有这份努力活着的勇敢就是福贵教给我们最大的道理,余华老师在译本中的序言里说,活着这两个字对于中国人来说是很有力量的,这本书一定给过很多崩溃的读者莫大的希望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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